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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让但未过户的车辆肇事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02: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五十条的规则,当事人之间现已以生意等方法转让并交给机动车但未处理所有权搬运挂号,发作交通事故后归于该机动车一方职责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缺乏部分,由受让人承当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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