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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多分得遗产伪造遗嘱是否丧失继承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8 04:34
承继者承继遗产时,会遵循遗言所列明的遗产处理方法来承继遗产。在现实日子中会有一些人为了能获取更多的遗产而对遗言进行篡改或许假造。那么遇到这种状况,假造遗言的承继人是否就损失了承继权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一、为了多分得遗产假造遗言是否损失承继权
案情
王某是单身汉,父亲早年逝世后,王某和母亲同住。2008年,王某谋到一份船员作业,收入颇丰,但出海几个月才干回一次家,考虑到母亲无人照料,王某提出让母亲暂住大哥家,大哥一口容许,很快接走了母亲。2010年母亲在王某出海期间逝世,王某赶回家后大哥拿出一份声称是母亲的遗言,称母亲已把她名下一套产权房过户给自己的儿子小伟。王某大吃一惊,母亲的产证一向由自己保管,怎会现已处理过户?遗言上也是疑点重重。
经过查询,王某才发现自己出海期间,大哥不光已把母亲存款搬运,还在母亲逝世后假充母亲名义处理了产证挂失、领到新产证后经过生意把房子过户到他儿子名下。王某没想到亲大哥竟用如此卑劣手段争遗产,一气之下告到法院。大哥在法庭上迫于压力,终究供认母亲遗言是其假造。法院判定房子和存折重归母亲名下,从头按法定承继由两兄弟各占一半。王某对此不服,他以为大哥有错在先,承继遗产时比例应少于一半,乃至损失承继权。那么,王某的建议在法令上是否有根据?大哥承继多少比例比较合理?还有,假造遗言犯法吗?
剖析
本案中王某的建议看似有理,但无法令根据。我国《承继法》规则损失承继权的四种景象中有一款规则:承继人有假造、篡改或许毁掉遗言,情节严重的行为。但王某大哥的行为是否属“情节严重”呢?答案是否定的,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我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下称《若干定见》)规则:“承继人假造、篡改或许毁掉遗言,侵害了缺少劳动能力又无日子来源的承继人的利益,并形成其日子困难的,应确定其行为情节严重。”而王某既有劳动能力又有日子来源,一起日子并不困难,故王某大哥的行为无法确定为“情节严重”。
我国《承继法》规则,假造的遗言无效,遗言无效部分所触及的遗产按照法定承继处理,同一次序承继人承继遗产的比例,一般应当平等。《若干定见》虽规则人民法院对成心藏匿、并吞或争抢遗产的承继人能够酌情削减其应承继的遗产。但此处的“酌情削减”属法院自在裁量的规模。本案法院查明遗言系假造后,在自在裁量的规模内判定王某及其大哥承继母亲房产及存款的一半。但此成果并非鼓舞假造、篡改或许毁掉遗言,然后侵略别人利益的行为。像王某大哥的行为,人民法院可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据其情节进行民事制裁,比方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相关法令
承继法第七条规则,承继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损失承继权:
(一)成心杀戮被承继人的;
(二)为抢夺遗产而杀戮其他承继人的;
(三)遗弃被承继人的,或许优待被承继人情节严重的;
(四)假造、篡改或许毁掉遗言,情节严重的。
承继人为了取得遗产而假造遗言,情节严重的才干算是损失承继权。那么什么状况算是情节严重呢?承继法对此问题有相关的规则:“承继人假造、篡改或 者毁掉遗言,侵害了缺少劳动力又无日子来源的承继人的利益,并形成其日子困难的,应确定其情节严重。”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 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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