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婚后一方父母赞助买车,离婚时怎么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14:48
在成婚期间,由男方爸爸妈妈出资资助购买了一辆小轿车,不想两年后因爱情不好离婚,这辆小轿车是该视为夫妻共有财物平分仍是视为男方独有财物成了争论的焦点。
塘沽市民李先生和妻子陶女士于2004年成婚,并由两边一起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署有两人的姓名,归于一起财产。2008年,两人决议购买一辆私家车,原计划是两人一起借款购买,却被男方爸爸妈妈以借款利息过高阻挠,李先生的爸爸妈妈自动拿出16万元给夫妻俩购买了一辆20万元的私家车,并表明纯属资助,不需要偿还。但是在一个月前,李先生和陶女士由于爱情不好终究协议离婚,关于一切一起财产采纳平分,唯一这辆价值20万元的小轿车成了两边争论的焦点。陶女士以为,尽管车辆的8成费用由男方爸爸妈妈出资,可是其时白叟说是资助夫妻两人的,应该归于夫妻一起财产。但是李先生却以为,买车钱中16万元来自自己爸爸妈妈,理应归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应该参加平分。
律师说法:
律师表明,最初李先生爸爸妈妈决议出资资助夫妻俩购买私家车是在两边联系存在期间,假如没有特别阐明是独自资助李先生,就应该认定为对夫妻两边的赠与,所以应当为夫妻一起财产,一旦离婚,应该按程序平分。一起,律师还着重,与此相反的是,假如两边在成婚前,由一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或许车产,只需没有特别阐明是赠送给夫妻两边,或许在房产车产上写上两边的姓名,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应该归于个人财物,一旦离婚不参加切割。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