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况可以由别人代替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05:40
依据《行政诉讼法》有三种状况能够由他人替代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
1.“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逝世,其近亲属能够提起诉讼。”这儿的近亲属是指该公民的爱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公民的近亲属提起诉讼,即成原告。
2.“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署理人代为诉讼。法定署理人互相推诿署理职责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间一人代为诉讼”。依据我国法令规定,无行为能力的公民是指年纪未满18周岁未正式参加工作或独立日子的公民,有精神病或因生理上的缺点而不能亲自参加诉讼的公民。法定代表人是指由法令规定而发生署理权的人,其署理权不需被署理人的授权。法定代人一般是该公民的爸爸妈妈、监护人、保护人等。
3.“当事人、法定署理人,能够托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托付署理人有必要要有托付人的签名、盖章并写明托付事项和权限的《授权托付书》。托付署理人只能在托付事项和权限内参加诉讼活动;托付署理人的诉讼行为的法令结果,应由托付人承当。律师、亲属、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引荐的人和经人民法院答应的其他公民,均可成为托付诉讼署理人。
1.“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逝世,其近亲属能够提起诉讼。”这儿的近亲属是指该公民的爱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公民的近亲属提起诉讼,即成原告。
2.“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署理人代为诉讼。法定署理人互相推诿署理职责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间一人代为诉讼”。依据我国法令规定,无行为能力的公民是指年纪未满18周岁未正式参加工作或独立日子的公民,有精神病或因生理上的缺点而不能亲自参加诉讼的公民。法定代表人是指由法令规定而发生署理权的人,其署理权不需被署理人的授权。法定代人一般是该公民的爸爸妈妈、监护人、保护人等。
3.“当事人、法定署理人,能够托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托付署理人有必要要有托付人的签名、盖章并写明托付事项和权限的《授权托付书》。托付署理人只能在托付事项和权限内参加诉讼活动;托付署理人的诉讼行为的法令结果,应由托付人承当。律师、亲属、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引荐的人和经人民法院答应的其他公民,均可成为托付诉讼署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