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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期你应该了解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22:06
汇算清缴期,会触及税费的提早扣除,交纳税费的优惠政策,计税根底计提折旧,承认收入核算交纳企业所得税等问题。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集了相关问题的回答。
问:企业发放给员工的作业服等劳动保护用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时是否能够税前扣除?
答:您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1〕第34号)第二条的规则,企业依据其作业性质和特色,由企业一致制造并要求职作业业时一致着装所发作的作业服饰费用,依据《施行法令》第二十七条的规则,能够作为企业合理的开销给予税前扣除。因而,企业因其作业性质及特色,发放给员工的作业服作为劳动保护开销,在合理的规模内能够税前扣除。
问:上一年度不契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估计或许契合的,季度、月份预缴时能否享用优惠政策?
答:您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展小型微利企业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规模有关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5年第17号)第三条第(五)项规则,企业依据本年度生产经营状况,估计本年度契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够享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超越规则规范的,应按规则补缴税款。
问:企业缔造的固定资产在当期投入使用,但因为工程款未结清而未获得全额发票,是否能够按合同价格作为计税根底计提折旧?
答:您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10]79号)规则,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因为工程金钱没有结清未获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则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根底计提折旧,待发票获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问:按合同约好一次性获得五年的租金收入,应怎么承认收入核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答: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则,租金收入依照合同约好的承租人敷衍租金的日期承认收入的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10]79号)规则,其间假如买卖合同或协议中规则租借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早一次性付出的,依据《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九条规则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准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承认的收入,在租借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因而,如按合同约好一次性获得五年的租金收入,可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核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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