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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能转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10:50

个人住房土地运用权能不能转让
土地运用权人将土地典当后,并不损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运用权时,应奉告典当权人。
法律咨询:我家有一块地是政府拆迁安顿补偿的,面积120平米,而这块地这块土地我在2年前就卖了,现在土地运用证现已办下来了仍是我的姓名,要怎样才能把土地运用权改变到他的名下,假如不能改变对他往后办房产证有没有影响。哦这块土地的性质是划拨且没有运用年限,现在他房子都现已盖起来了还盖了7层超出规划2层,超出规划的是不是交点罚款就可了,这是我家亲属我帮他问问。
律师回答:
1、假如是出让的土地证改变,能够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处理土地转让手续
2、看你的状况,土地证是集体土地可能性小,要是国有土地运用证的话不知道是哪一年的,假如是比较早的可能是划拨证,要是近年的应该是出让证,已然你有运用证,上面应该有规则的
3、房子超盖要看状况,有的罚款今后就补办手续,有的需求撤除违法建造部分,这个需求咨询当地规划管理部门
相关法律知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规则如下
第三十三条 土地运用权典当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典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典当时,其运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随之典当。
第三十四条 土地运用权典当,典当人与典当权人应当签定典当合同。典当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则。
第三十五条 土地运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典当,应当按照规则处理典当挂号。
第三十六条 典当人到期未能实行债款或许在典当合同期间宣告闭幕、破产的,典当权人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典当合同的规则处置典当产业。因处置典当产业而获得土地运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按照规则处理过户挂号。
第三十七条 处置典当产业所得,典当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 典当权因债款清偿或许其他原因此消除的,应当按照规则处理刊出典当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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