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生子引发抚养权纠纷代孕生子抚养权归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9 23:52
案情:代孕生子引发抚育权胶葛
厦门一企业建议某的孩子因车祸不幸逝世,求子心切的张某经中介找到了晓玲(化名)为其代孕生子。张某每月付出晓玲日子费1.5万元,先后累计达20余万元。2012年3月,晓玲生下了非婚生女。但过后,晓玲回绝将孩子交给张某配偶抚育。在屡次交流无效后,张某不再付出孩子的抚育费,晓玲所以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取得孩子的“抚育费”。
成果:代孕所生非婚生子女抚育权归女方,男方付出抚育费
法院经审理以为,本案原、被告对非婚生女都有抚育的权力和责任。可是,哺乳期的子女应以跟从哺乳的母亲抚育为宜,被告应当付出非婚生女的部分日子费、教育费直至孩子独立日子停止。终究,法官将非婚生女判定给晓玲抚育,张某每月需付出孩子抚育费3000元,抚育费累计达64万元。
律师说法:代孕协议不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相同受法律保护
在本案中,因为张某一向“咬定”自己与晓玲之间存在代孕协议,因而孩子应该由自己抚育。可是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则,代孕合同归于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权力
假如代孕者供给卵子,那些不具有托付妻子基因的孩子,因为只具有托付老公的基因,因而在法律上归于“非婚生子女”。
依据婚姻法的规则,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力,任何人不得加以损害和轻视。因而,像本案被告作为孩子的生父负有法定抚育责任,孩子的抚育权参照婚姻法的规则履行,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应归母亲。
尽管代孕被看作是代孕妈妈“租借”子宫以获取酬劳,本质上归于出卖身体器官的使用权,但孕母和孩子之间仍然具有亲子联系。在法律联系上,代孕妈妈与所生的小孩归于天然血亲下母子联系,其享有作为母亲对儿女的一切权力,也应尽到作为母亲应尽到的责任。
厦门一企业建议某的孩子因车祸不幸逝世,求子心切的张某经中介找到了晓玲(化名)为其代孕生子。张某每月付出晓玲日子费1.5万元,先后累计达20余万元。2012年3月,晓玲生下了非婚生女。但过后,晓玲回绝将孩子交给张某配偶抚育。在屡次交流无效后,张某不再付出孩子的抚育费,晓玲所以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取得孩子的“抚育费”。
成果:代孕所生非婚生子女抚育权归女方,男方付出抚育费
法院经审理以为,本案原、被告对非婚生女都有抚育的权力和责任。可是,哺乳期的子女应以跟从哺乳的母亲抚育为宜,被告应当付出非婚生女的部分日子费、教育费直至孩子独立日子停止。终究,法官将非婚生女判定给晓玲抚育,张某每月需付出孩子抚育费3000元,抚育费累计达64万元。
律师说法:代孕协议不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相同受法律保护
在本案中,因为张某一向“咬定”自己与晓玲之间存在代孕协议,因而孩子应该由自己抚育。可是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则,代孕合同归于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权力
假如代孕者供给卵子,那些不具有托付妻子基因的孩子,因为只具有托付老公的基因,因而在法律上归于“非婚生子女”。
依据婚姻法的规则,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力,任何人不得加以损害和轻视。因而,像本案被告作为孩子的生父负有法定抚育责任,孩子的抚育权参照婚姻法的规则履行,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应归母亲。
尽管代孕被看作是代孕妈妈“租借”子宫以获取酬劳,本质上归于出卖身体器官的使用权,但孕母和孩子之间仍然具有亲子联系。在法律联系上,代孕妈妈与所生的小孩归于天然血亲下母子联系,其享有作为母亲对儿女的一切权力,也应尽到作为母亲应尽到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