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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未遂 辩护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12:36
法令是一道严厉而不行冒犯的底线,在生活中往往会存在冒犯法令的行为,比方欺诈行为,违法分子往往挑选老人和急于求利的人,假使失利便是欺诈未遂的行为了。那么这一辩解词该怎样写呢?今日听讼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关于被告人刘某涉嫌欺诈罪的辩解词
敬重的审判长\审判员:
福建至信律师事务所承受被告人刘某家族的托付,指使我作为其辩解人,现依据现实和法令提出如下辩解定见:
一、被告人刘某的行为不构成欺诈,归于民间假贷。
首要,咱们先剖析一下欺诈与民间假贷的差异。
民事假贷是指因告贷人与告贷人达到假贷协议,由告贷人向告贷人告贷,告贷人不能如期归还而发作的胶葛。归于一种民事法令联系,应受民事法令调整,不发作刑事责任。
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选用虚拟现实或许隐秘本相的欺诈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的行为。欺诈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产业一切权,违法对象是各种类型的公私资产。欺诈罪的行为主体经过虚拟现实和隐秘本相两种办法,使被害人发作幻觉而“自愿”交出资产。
差异民事假贷胶葛和欺诈违法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行为获取的金钱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意图”。所谓“以非法占有为意图”,是指行为人意图运用非法手法对别人一切的资产行使现实上的占有、运用、收益或处分权,然后侵略别人对某一特定资产的一切权的正常行使。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
一是看告贷人与贷借人在假贷时的彼此联系。一般民间假贷联系多发作在彼此了解、彼此来往的亲朋之间,假贷联系建立在彼此信赖的根底之上。而欺诈则往往发作在两边当事人相识不久,采纳欺诈的手法骗得对方的信赖。
二是看发作假贷联系的原因。 正常的假贷联系中,告贷人的确遇到了困难,一时无力处理,才向别人假贷。而以假贷为名施行欺诈的,则往往是假造虚伪的困难现实,或以高利息等利益为引诱,骗得别人怜惜或信赖。
三是看告贷人是否乐意归还及不能如期归还的原因。合理的假贷联系,借用人并不否定假贷联系,并标明设法归还。即便不能如期归还,往往是因为遇到了不以其毅力为搬运的客观困难 。因而具有非法占有别人产业的意图,归于以告贷为名行欺诈之实。
其次、被告人刘某告贷不符合欺诈罪的违法构成要件。
1、被告人刘某行为标明不具有非法占有之意图。
非法占有浅显讲便是“借”款时就没计划还款。人的片面思维经过客观行为体现出来。
从被告人借取的绝大部分款未用于生产运营,而是用于付出前期告贷的本金和高额利息现实,公诉机关得出的是被告人刘某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而辩解人据此现实却得出相反的定论:被告人刘某不具有非法占有之意图。上述现实能够归纳为“借后债还前债”(浅显讲便是“拆了东墙补西墙”),被告人刘某的客观体现明显不是不还,而是借钱也要还账,这一行为自身就阐明被告人刘某不具有非法占有之意图。其一,“还前债”阐明被告人刘某对前面的告贷不具有非法占有之意图,不然还要举债还账吗?其二,所借“后债”用于还前面的告贷,这阐明“借后债”的用处是还账,而不是非法占有“后债”。
而注册公司、出资开发东门 地块都跟运营有关,何谈非法占有之目?
被告人刘某所告贷项除了用于生产运营便是用于归还告贷本息,部分告贷没有返还,是由于种种原因客观上无力返还,而不是有才能返还片面上成心强占不予返还,即归于“爱莫能助”,并非赖帐不还。
2、被告人刘某客观上没有施行“隐秘现实、虚拟现实”的行为。
起诉书以为:“被告人明知没有归还才能,仍隐秘企业亏损、债台高筑的本相,虚拟企业需求资金周转的现实”。
从被告人的供述可知:被告人向别人告贷都会阐明是资金周转困难,从没有虚拟自己的公司怎么的挣钱。公司也的确在扩展运营,需求资金。告贷人也从没有问被告人的公司运营状况。
二、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案发,被告人采纳以借为名、骗得别人担保等方式,骗得被害人朱某等人合计人民币148347679.5元”现实不清、依据不足。
1、被告人刘某被指控的部分行为应为公司行为
被告人刘某原是某公司的总经理,有的告告贷是以某公司名义进行的(如2010年5月21日,向天兴信誉出资担保公司告贷150万元;2010年9月30日向农业发展银行告贷260元;2009年12月15日、2010年9月1日农业银行某县支行告贷350元、150元),有的尽管以个人名义借入,但购买的产业包含厂房、设备、轿车等也的确用于公司,所以应当确定为公司行为,起诉书将一切行为都归到吴英个人名下,没有任何法令依据。
2、不少告贷的告贷时刻是发作在2007年之前。如2001年陈某5.5万元; 2002年,钟某2万元;2003年,始通村钟利达乡民小组10万元;2003年3月,钟某1.5万元;2004年杨某8万元;2006年王某3,2万元;2003年林某2万元;2003年李某8万元;2004年,廖某3万元;2004年,刘某4万元。2004年杨某8万元;2006年王某3,2万元;
3、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则,指控别人的基本要素要有详细的受害人和告贷时刻及详细的告贷金额。但起诉书仅仅罗列了几个人的姓名及总数额,没有详细的受害人和告贷时刻。依照《刑法》第141条的规则,人民检察院只要以为违法嫌疑人的“违法现实现已查清,依据的确、充沛,依法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的”才应当提起公诉,可现实上,本案现实并未查清,依据并不的确充沛,如告贷的时刻、数额、还款数额等都没有客观精确、令人信服的数字。
明显,公诉机关的指控现实不清、依据不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则,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无论是法令仍是品德的束缚,咱们都不能在违法的道路上行走,所以一定要建立正确的三观,切忌违法违法。假如你正处于这种境况,或许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主张你能够咨询律师,咱们听讼网渠道供给免费的法令咨询,你能够咨询任何在线的律师,处理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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