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诉讼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6 14:39
涉外离婚诉讼应留意的问题有哪些
1、外国人的户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在涉外婚姻诉讼中假如外国人一方不出庭,仅仅托付国内律师署理诉讼,那么此种情况下法令只规则要把授权托付书和法令意见书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并没有规则户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实践傍边,假如户照没有一起处理公证和认证,那就费事了,不只需求补办这一项,并且大大延长了诉讼的期限。
2、关于外国人名字的写法。申述书中只写中文名或只写外文名都不能够,一般是外文外在先,中文名在后,两个都要写上,并且外文名要根据户照上确认的称号来写。这个问题最小,但最简单出问题而不能顺畅立案。
3、外国人的住址:假如人在国外而在国内无住址,那么地址就写国外的地址,但也一般也是外文在前中文在后,至少得把中文写上,只写外文必定不可。
4、要由法院指定的翻译组织来翻译。在国外构成的公证和认证资料拿回国内后,还要进行翻译,而这些翻译有必要是当地法院认可的翻译组织,不是随意找家翻译公司就能够的。
5、申述书的内容要尽量简单化,尤其是两边协议诉讼离婚的申述书,现实和理由部分更要分外留意,写上太多无关大局的话反倒会引起法官的过多重视,然后给自己增加了不必要的费事。
6、国内诉讼离婚案子多是以调解书结案,但涉外案子应该尽量以判决书结案。由于我国法院的判决书比调解书更简单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假如遇到某些国家不认可调解书,那就会给国外一方形成极大的费事。这一点东城区人民法院考虑的就比较周到,即使是协议离婚的,他们也只给判决书不给调解书。
7、两边协议离婚的,一方不回国而托付国内律师代理的,最好由国内一方作原告,国外一方作被告,并且要等办好公证认证手续后再立案,这样最省时刻。
1、外国人的户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在涉外婚姻诉讼中假如外国人一方不出庭,仅仅托付国内律师署理诉讼,那么此种情况下法令只规则要把授权托付书和法令意见书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并没有规则户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实践傍边,假如户照没有一起处理公证和认证,那就费事了,不只需求补办这一项,并且大大延长了诉讼的期限。
2、关于外国人名字的写法。申述书中只写中文名或只写外文名都不能够,一般是外文外在先,中文名在后,两个都要写上,并且外文名要根据户照上确认的称号来写。这个问题最小,但最简单出问题而不能顺畅立案。
3、外国人的住址:假如人在国外而在国内无住址,那么地址就写国外的地址,但也一般也是外文在前中文在后,至少得把中文写上,只写外文必定不可。
4、要由法院指定的翻译组织来翻译。在国外构成的公证和认证资料拿回国内后,还要进行翻译,而这些翻译有必要是当地法院认可的翻译组织,不是随意找家翻译公司就能够的。
5、申述书的内容要尽量简单化,尤其是两边协议诉讼离婚的申述书,现实和理由部分更要分外留意,写上太多无关大局的话反倒会引起法官的过多重视,然后给自己增加了不必要的费事。
6、国内诉讼离婚案子多是以调解书结案,但涉外案子应该尽量以判决书结案。由于我国法院的判决书比调解书更简单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假如遇到某些国家不认可调解书,那就会给国外一方形成极大的费事。这一点东城区人民法院考虑的就比较周到,即使是协议离婚的,他们也只给判决书不给调解书。
7、两边协议离婚的,一方不回国而托付国内律师代理的,最好由国内一方作原告,国外一方作被告,并且要等办好公证认证手续后再立案,这样最省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