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哪些人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1 10:25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不予处理离婚挂号: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但关于女抚育、夫妻一方日子困难的经济协助、产业和债款处理及住宅组织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一方或两边当事人经司法鉴定为约束民事行为能力或许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无合法夫妻关系证明的。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