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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夫妻都可花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06:34

刘先生问:
我女儿上一年6月份成婚,本年1月我女儿到外地玩,女婿给了一个存折,上面存有3万多元,我女儿用了1万多元。现在我女婿向法院提出离婚,要求我女儿返还这1万多元。请问,我女儿应当返还吗?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夫妻一起产业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边获得的薪酬、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清晰只给夫或妻一方的产业在外)等。你女儿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运用夫妻一起产业的权力,她花费夫妻一起产业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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