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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续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0 16:43
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作合同一般状况下都是有固定年限的,劳作合同到期之后公司需求与员工协议是否需求持续续签劳作合同,那要是公司私自与员工续签没有经过员工赞同,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介绍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公司单独面续签劳作合同有用吗
我国《劳作法》第十七条规则:缔结和改变劳作合同,应当遵从相等自愿、洽谈一致的准则,不得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
劳作合同依法缔结即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有必要实行劳作合同规则的职责。
因而公司单独面续签劳作合同是无效的,续签劳作合同需求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一致。
事例
家住临沂平邑的杨先生从事制陶作业多年。2012年11月份,罗庄一陶瓷厂与其签定了为期3年的劳作合同,担任该厂技术员。后来家庭呈现了状况,杨先生不想在该厂持续干了。2015年11月21日合同期满后,杨先生向厂里提出处理停止劳作合同联系手续时,该厂领导说,厂里已决议与其续订合同两年,回绝为杨先生处理停止劳作合同的有关手续。经杨先生再三坚持,该厂以暂时没有适宜的人选来顶替杨先生的作业,假如此刻免除与其的劳作合同,会为厂里的出产带来丢失为由,提出至少续订劳作合同一年,不然,不予处理任何手续,假如杨先生故意不从,就按主动离任进行处理。这让他非常动火,杨先生疑问,这种单独续订的劳作合同是否有用?
律师回答:
这是一原因未与员工洽谈一致,企业就单独续订劳作合同,回绝为员工处理停止劳作合同联系的有关手续而引发的劳作争议案子。《劳作法》相关规则,缔结和改变劳作合同,应当遵从相等自愿,洽谈一致的准则,不得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劳作合同期满后,两边假如赞同续订合同,应当相等自愿进行洽谈。一方不肯续订劳作合同的,另一方不得逼迫与其续订劳作合同。本案中,杨先生与该陶瓷厂所签3年劳作合同期满后,杨先生已清晰表明不再续订合同,并且提出处理停止劳作合同的手续,而该陶瓷厂不予处理,称厂里已决议与其续订两年的劳作合同,很显着,该陶瓷厂与杨先生续订两年的劳作合同是在没有征得其自己赞同的状况,即没有经自愿洽谈一致的状况下,单独签定的,因而归于违背法令法规的劳作合同,而违背法令、法规的劳作合同是无效的。
一起,《劳作法》还清晰规则,劳作合同期满或许当事人约好的劳作合同停止条件呈现,劳作合同即行停止。劳作合同期满,这在法令上意味着劳作联系两边当事人确认的劳作联系完毕,它经过停止劳作合同并处理有关手续来加以确认。关于现已期限届满的劳作合同,假如一方不肯续订劳作合同,作为劳作联系一方的用人单位有必要依法为劳作者处理停止劳作合同的有关手续,这是用人单位的职责,不得以种种理由不予处理,延迟不予处理停止劳作合同手续,构成了对劳作者权益的侵略,假如形成丢失,应承当补偿职责。在这起案子中,企业的做法显着违背了《劳作法》关于缔结和停止劳作合同的有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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