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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过户时卖家要涨价 可索要双倍定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03:39

都说买二手房胶葛多,不知您是否遇到买了二手房,过户时卖家忽然说要提价的状况,小潘就遇上了。这该怎么办好呢?下面的详细的介绍和法令剖析,期望对您有协助
案情:
2012年6月3日,小潘与老许签定了关于济南某套房子的买卖合同,当天买方小潘向老许交付了2万元定金。两边约好于2012年8月31日前处理过户手续。后小潘依照合同约好期限预备好了购房款并要求处理过户手续,但老许单方面要求提价,未依照合同约好期限实行合同。小潘屡次联络,并致函老许实行合同,老许均不予理睬。在此种状况下,买方小潘可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老许双倍返还定金。
剖析:
两边签定的房子买卖合同合法有用,两边当事人均应依照约好实行自己的责任,不得私行改变或许解除合同。两边在合同签定后未能就价格问题从头达成协议,故两边均应按2012年6月3日的合同约好实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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