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驳,再次起诉是否需要等6个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05:05
事例:
刘女士与老公成婚8年,起先两人共处甚好,但随着时刻的消逝,逐步产生矛盾,且不断吵架。无法中,刘女士于近来到北京市房山法院申述,要求与老公离婚。但法院经检查后以为,刘女士与老公是自愿挂号成婚,且婚后爱情尚好,两边均应爱惜,慎重对待婚姻问题。现夫妻联系紧张,首要也是因家庭小事及两边缺少沟通交流所造成的,但夫妻爱情并未真实决裂。为此,法院判定驳回了刘女士的诉讼请求。
通过法官的劝说,刘女士也冷静下来,预备再给老公和自己一次时机,试着抢救婚姻。但2个月后,一次偶尔的时机,刘女士发现老公竟然有“外遇”。所以她当即书写了一份诉状,预备再次申述到法院要求与老公离婚。但正要申述时,她的一位朋友说,法令有规则,判定禁绝离婚的离婚案子,原告在6个月内又申述的,不予受理。
律师解说
此事触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判定禁绝离婚和调停和洽的离婚案子,判定、调停保持收养联系的案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申述的,不予受理。
其间“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申述的,不予受理”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则,在受理案子时,一般由法院检查原告在6个月内申述的新情况、新理由,以决议是否立案。而“新情况、新理由”的本质特征应是第一次判定后呈现了或许足以导致夫妻爱情确已决裂的现实和重要情节等,且这些现实的发作根据现行的相关法规能够被法院认定为夫妻爱情确已决裂。
该项规则的立法精力,首要是从安稳婚姻家庭联系、节省司法资源等方面考虑的。本案中,刘女士发现老公有“外遇”的现实而决议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建议,显然是根据其老公对自己不忠的现实和重要情节根底之上的。所以,假如刘女士能够用的确充沛的依据证明其老公不忠于婚姻的现实,法院能够受理此案。
刘女士与老公成婚8年,起先两人共处甚好,但随着时刻的消逝,逐步产生矛盾,且不断吵架。无法中,刘女士于近来到北京市房山法院申述,要求与老公离婚。但法院经检查后以为,刘女士与老公是自愿挂号成婚,且婚后爱情尚好,两边均应爱惜,慎重对待婚姻问题。现夫妻联系紧张,首要也是因家庭小事及两边缺少沟通交流所造成的,但夫妻爱情并未真实决裂。为此,法院判定驳回了刘女士的诉讼请求。
通过法官的劝说,刘女士也冷静下来,预备再给老公和自己一次时机,试着抢救婚姻。但2个月后,一次偶尔的时机,刘女士发现老公竟然有“外遇”。所以她当即书写了一份诉状,预备再次申述到法院要求与老公离婚。但正要申述时,她的一位朋友说,法令有规则,判定禁绝离婚的离婚案子,原告在6个月内又申述的,不予受理。
律师解说
此事触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判定禁绝离婚和调停和洽的离婚案子,判定、调停保持收养联系的案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申述的,不予受理。
其间“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申述的,不予受理”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则,在受理案子时,一般由法院检查原告在6个月内申述的新情况、新理由,以决议是否立案。而“新情况、新理由”的本质特征应是第一次判定后呈现了或许足以导致夫妻爱情确已决裂的现实和重要情节等,且这些现实的发作根据现行的相关法规能够被法院认定为夫妻爱情确已决裂。
该项规则的立法精力,首要是从安稳婚姻家庭联系、节省司法资源等方面考虑的。本案中,刘女士发现老公有“外遇”的现实而决议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建议,显然是根据其老公对自己不忠的现实和重要情节根底之上的。所以,假如刘女士能够用的确充沛的依据证明其老公不忠于婚姻的现实,法院能够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