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6 03:02?合肥员工请求个人住所商业借款转公积金借款,需满意以下借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则正常足额缴存住所公积金接连满六个月以上,且原商业借款须支撑提早结清。
2、申贷人须与原商业借款借款人、房主、购房合同(仅新建商品房)网备单买受人为同一人。
3、原住所借款为纯商业性借款(不含组合借款),还款状况正常,诺言杰出。组合借款不行处理本事务,且不能转为组合借款。
4、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老练小区成套住所,原则上应为住所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子,且已处理房产证(房产无权属争议),房子年限从房子竣工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越二十年,土地权属明晰、无争议(若小区未在管理中心存案过还需供给过户前或过户后的土地运用权证),申贷人产权份额不得低于50%。
5、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诺言杰出,有安稳的经济收入和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月还款额不得超越其家庭月收入的50%;
6、关于爸爸妈妈与子女等直系亲属间的购房行为不予供给借款支撑。
7、申贷人夫妻两边无未偿清的住所公积金借款。首套请求住所公积金借款的原商业借款已还本金部分与首付款之和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请求住所公积金借款的原商业借款已还本金部分与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借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所公积金借款利率的1.1倍履行,并具有购买住所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