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征收农民的地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6 20:47
现在许多城市都是比较饱满的了,假如要再进行大规划的开展的话,那么就需求征收周围乡村的土地,那在征收土地的时分有哪些法律规则?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国家能征收农人的地吗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建造需求,能够依法征用乡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征收作业由县级人民政府担任,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布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造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应当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赞同的路途、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造项目、国务院赞同的建造项目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由国务院赞同。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造用地规划范围内,为施行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赞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赞同。在已赞同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详细建造项目用地能够由市、县人民政府赞同。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则以外的建造项目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赞同。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赞同: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犁地超越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越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则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赞同,并报国务院存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先行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其间,经国务院赞同农用地转用的,一起处理征地批阅手续。不再另行处理征地批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赞同权限内赞同农用地转用的,一起处理征地批阅手续,不再另行处理征地批阅,超越征地赞同权限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另行处理征地批阅。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国家肯定是能够征收农人的土地,但是在征收土地的时分,必需要经得农人自己的赞同,从农人自己不赞同的话,即使是国家单位也没有方法进行强制拆迁,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国家能征收农人的地吗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建造需求,能够依法征用乡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征收作业由县级人民政府担任,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布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造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应当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赞同的路途、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造项目、国务院赞同的建造项目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由国务院赞同。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造用地规划范围内,为施行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赞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赞同。在已赞同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详细建造项目用地能够由市、县人民政府赞同。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则以外的建造项目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赞同。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赞同: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犁地超越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越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则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赞同,并报国务院存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先行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其间,经国务院赞同农用地转用的,一起处理征地批阅手续。不再另行处理征地批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赞同权限内赞同农用地转用的,一起处理征地批阅手续,不再另行处理征地批阅,超越征地赞同权限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另行处理征地批阅。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国家肯定是能够征收农人的土地,但是在征收土地的时分,必需要经得农人自己的赞同,从农人自己不赞同的话,即使是国家单位也没有方法进行强制拆迁,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