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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究竟有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6 13:49
“时效”一词,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都能碰上,但意义不同。刑事诉讼中称“追诉时效”,是指法律规则的对犯罪分子追查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越追诉期限的,就不再追查刑事责任;现已追查的,应当吊销案子,或许不申述,或许停止审理。民事诉讼中称“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诉讼中权力人恳求人民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超越了诉讼时效,虽可提申述讼,但所建议的权力则不受法律维护。诉讼时效分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是在一般状况下遍及适用的诉讼时效。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则,享有民事权力的人在知道自己权力遭到损害的二年之内,就应当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逾期后,其民事权力将不受法律维护。特别诉讼时效是针对某些特别的民事法律关系所规则的时效期间,分短期诉讼时效,长时间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则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状况:
⑴身体遭到损伤恳求补偿的;
⑵出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
⑶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⑷存放资产被丢掉或许损毁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则了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力被损害时开端核算,即便权力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力被侵略,人民法院也只在二十年的期限内予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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