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失业保险的申报、登记、人员变更和撤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05:31单位应当在获得营业执照或许同意建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从属的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处理社会稳妥挂号,参与赋闲稳妥;跨统筹区域的,按单位或分支组织的注册挂号地进行属地区分。单位员工人数增减和其他挂号事项发作改变或许单位停止(吊销)时,应当在三十日内到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处理改变或许完结赋闲稳妥联系手续。
(一)处理申报挂号时需带着和填写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同意建立文件及复印件;
2.《根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3.《组织组织一致代码》副本及复印件;
4.《当地税务挂号证》副本及复印件;
5.《社会稳妥挂号表》;
6.《社会稳妥增减人员申报表(在职)》(一式二份)。
(二)单位人员变化处理增减员时需带着和填写以下材料:
1.《社会稳妥挂号证》;
2.《社会稳妥增减人员申报表(在职)》(一式二份);
3.《广州市员工劳作手册》或《广州市活动人员劳作手册》。
(三)处理吊销挂号时需带着和填写以下材料:
1.税务或工商管理部门受理刊出挂号的证明及复印件或同意吊销文件的复印件;
2.《社会稳妥挂号证》;
3.《社会稳妥增减人员申报表(在职)》(一式二份);
4.当月社保费银行托收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欠缴社会稳妥费的,需在清还欠费后供给交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挂号事项发作改变时需带着和填写以下材料:
1.《社会稳妥挂号证》;
2.单位事项改变的供给《参保单位根本材料改变挂号表》(一式二份);
3.个人事项变交的供给《参保人员根本材料改变挂号表》(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