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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之债的概念与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3 00:17
连带之债概念及规则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款人或债款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款或负有连带债款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大都债款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款人清偿悉数债款的权力,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款;大都债款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悉数债款的职责,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款。《民法通则》第87条规则:“债款人或许债款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按照法令的规则或许当事人的约好,享有连带权力的每个债款人,都有权要求债款人实行职责;负有连带职责的每个债款人,都负有清偿悉数债款的职责,实行了职责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职责的人偿付他应当承当的比例”。
法令规则连带之债的意图在于保证债款人的利益。在按份之债,因为各个债款人仅就自己的比例向债款人负清偿职责,假如其间一个债款人陷于无力清偿时,其他债款人无清偿的职责,这就意味着每一个债款人仅以自己的职责产业作为实行债款的一般担保;而在连带之债中,每一个债款人对债款均负悉数清偿的职责,债款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款人实行悉数职责,因此一切债款人以其一切的产业作为债款人债款完成的职责产业,当其间一个债款人无力清偿债款时,债款人能够向其他债款人提出恳求,这样对债款人十分有利。可是,对债款人而言,连带之债加剧了债款人之间的职责,因此除有法令规则或许当事人特别约好时,不得适用连带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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