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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基本工资是怎么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0 02:17
法令规则了用人单位在必定条件下要付出劳作者经济补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该怎样核算呢?核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本薪酬是怎样确认的?下面为你收拾修改相关常识,期望能为各位供给一些协助。
经济补偿金的基本薪酬是怎样确认
《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经济补偿按劳作者在本单位的作业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本条所称月薪酬是指劳作者在劳作合同免除或这停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匀薪酬。”实际操作中,经济补偿金的核算基数是前十二个月的均匀应发薪酬仍是实得薪酬?是税前薪酬仍是税后薪酬?许多用人单位存在必定的随意性,本案所触及的经济补偿金的核算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经济补偿金的均匀薪酬基数是否要核算“年终十三薪”?
国家统计局《关于薪酬总额组成的规则》第四条规则:“薪酬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薪酬;
(二)计件薪酬;
(三)奖金;
(四)补助和补助;
(五)加班加点薪酬;
(六)特别情况下付出的薪酬”。
本案中,“年终奖十三薪”是奖金的性质,归于薪酬总额的组成部分,因而用人单位在对经济补偿金的均匀薪酬基数进行核算时,应当将劳作者年终奖十三薪核算在“前十二个月薪酬”之内。
2、经济补偿金的均匀薪酬基数是否能扣除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住宅公积金费用?
依据相关法令法规规则,社保、住宅公积金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依照必定的份额交纳。而用人单位每月为劳作者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最终进入劳作者个人社保或公积金账户,是钱银性收入,当然归于薪酬的组成部分,因而在核算经济补偿金的均匀薪酬基数时不能扣除。
3、经济补偿金的均匀薪酬基数是税前薪酬仍是税后薪酬?
关于这个问题,法令并未明确规则均匀薪酬是税前薪酬仍是税后薪酬,但《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规则经济补偿金的薪酬基数依照劳作者应得薪酬核算,而应得薪酬通常是指税前薪酬。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公布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第一条规则:“个人因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含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日子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员工均匀薪酬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越的部分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免除劳作合同获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则,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条款标明,对劳作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只要在高于必定总额之后再经过法定的核算方法交税;假如劳作者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员工均匀薪酬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因而,公司不能在核算薪酬基数时先行扣除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金的均匀薪酬基数应当是税前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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