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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谁应先继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3 23:13
遗言承继人和法定承继人谁应先承继?
导读:当事人逝世时没有遗言或遗赠协议的,其遗产应按法定承继来处理。这说明遗言承继的效能优于法定承继。本案中的当事人,在父亲逝世后,申述父亲的养女陈女士,要求依法承继父亲留传的房子。因陈女士握有公证遗言,丰台法院判定白叟的房子归陈女士一切。
案情
张先生诉称,1969年,他的母亲过世后,他的父亲再婚,陈女士是他继母收养的养女。继母于2004年逝世,他的父亲也于上一年5月20日逝世,生前未留遗言,身后留有坐落丰台区的房子一套,该房子由陈女士寓居。张先生以为,他是父亲的合法承继人,依法享有法定承继权,故申述要求依法承继房子的四分之一比例。
开庭时,陈女士的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了两份原宣武区公证处的公证书。其间显现,2004年1月5日,张先生的继母在宣武区公证处作出公证,将所遗房产比例由陈女士承继。张先生的父亲也于同日作出遗言公证书,将归于其个人的房产比例,在其逝世后,留传给陈女士个人一切。
法院判定
法院审理后以为,诉争房子此前归于张先生的父亲和其继母的共有产业,经张先生的继母遗言公证后,成为张先生的父亲与陈女士的共有产业。张先生的父亲在其生前对归于其产业的比例进行了公证,清晰在其身后归陈女士一切,故该房子应归陈女士一切。张先生要求承继房子无法律依据,法院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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