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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权利,裁判结果的约束力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11:56
一般情况下,债款人是能够在特别的情况下施行代位权的,那么债款人在代位权诉讼中有哪些权力?债款人应该怎样施行代位权?下面,为了帮忙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帮忙。
债款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权力
《解说(一)》第十六条规则,债款人可将债款人列为第三人、法院也能够告诉债款人作为第三人参与代位权诉讼。这一规则清晰了债款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位置是第三人。然而对债款人是否有独立恳求权在理论上仍有不合。笔者以为,债款人作为第三人是否具有独立恳求权取决于其意思表明的内容。至于债款人经过什么途径成为第三人并非要害,由于即使是被迫地列为第三人的债款人,也能够提出其独立的诉讼恳求。
具体情况别离如下:
(一)作为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
若债款人对债款人、次债款人没有提出诉讼恳求,而仅是对债款人、次债款人的恳求提出抗辩、贰言,或许支撑其间一方的定见,则此刻的债款人无疑是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按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以下简称《定见》)第66条的规则,债款人没有管辖贰言和抛弃、改变诉讼恳求或撤诉的权力。
《定见》第66条还规则“判定承当民事职责的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当债款人被判定直接向债款人或次债款人承当债款职责时,能够提出上诉。然而在代位权诉讼中,一般只判定次债款人向债款人清偿债款,债款人无需承当付出职责。但由于代位权诉讼的特别性,债款人实践上是以失掉对次债款人的债款的方法,来承当对债款人的债款职责。这种情况下,如不答应债款人上诉,则债款人对债款人代位权的贰言就得不到二审程序的充沛保证,这对债款人来说是很不公正的。因而,建议对债款人作为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参与代位权诉讼时的权力作专门的司法解说,规则没有付出职责的债款人也能够就债款人的代位权,提出上诉,乃至申述。
(二)作为有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
债款人无论是自动(申述、恳求),或许被迫(被债款人要求、法院追加)地参与代位权诉讼,成为第三人,都能够按《定见》第156条的规则,在法庭争辩完毕前,对债款人或次债款人提出独立的恳求,以抵销债款人的债款,或争夺直接获得对次债款人的债款力益,防止因债款人的代位权恳求败诉而导致自己对次债款人的恳求权损失。此刻,即使是本来以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的债款人,也会改变位置,成为有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享有与其他当事人相等的诉讼权力。
有独立恳求权的债款人对债款人的恳求假如建立,例如与债款人的债款部分或悉数抵销,则导致代位权数额的削减或代位权消除。在代位权不建立的前提下,债款人当然不能向次债款人建议权力,债款人对次债款人提出独立的恳求却能够获得支撑。
代位权诉讼裁判成果的束缚力是什么
按《解说(一)》第二十条的规则,代位权恳求建立的,由次债款人向债款人实行清偿职责,债款人与债款人、债款人与次债款人之间相应的债款债款联系即予消除。亦即代位权诉讼胜诉判定发生的束缚力,使债款人不能再次申述债款人或次债款人,债款人不能申述次债款人。
当代位权诉讼败诉时,按“一事不再理”的诉讼准则,债款人不能以相同的理由的再次申述次债款人。但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未消除,也未提起过诉讼恳求,所以仍可另行诉请债款人直接还款。至于债款人对次债款人的诉权,大都研究者以为应遭到束缚--由于债款人替代债款人的位置申述次债款人,实践上现已行使了债款人的诉权,债款人再次申述次债款人也归于“一案两诉”,只会添加法院和次债款人的诉累,使次债款人遭到不公正的诉讼待遇;另一方面,只要束缚债款人的诉权,才干促使其活跃帮忙债款人进行代位权诉讼,有用发挥代位权诉讼的功用。笔者附和这一根本观念,但在如下两种比较特别的情况下,债款人仍有权另行申述次债款人:
一是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不建立,即债款人没有代位权,应按《解说(一)》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则,裁决驳回其对次债款人的申述。这种债款人败诉的原因在于债款人本身的权力不存在,而法院对债款人的债款未作实体判定,因而债款人对次债款人仍有诉权,不受上述裁决的束缚。
二是债款人申述的目标过错,亦即被告不是适格的次债款人,而被裁决驳回申述。例如福田法院审理的绿洁宝公司诉被告群众公司、第三人(债款人)鹏钢公司代位权胶葛一案,经审理查明,群众公司仅仅受实践的次债款人某修建公司托付代为向鹏钢公司付钢材款的单位,没有发生债款搬运,群众公司不是次债款人,按《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则,未付足金钱的职责仍应由托付方某修建公司承当。福田法院以原告将群众公司作为次债款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决驳回债款人绿洁宝公司的申述。这种情况下,债款人并未申述实践的次债款人某修建公司,所以债款人鹏钢公司亦不受裁决驳回债款人申述的影响,可另行申述次债款人某修建公司。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若债款人对债款人、次债款人没有提出诉讼恳求,而仅是对债款人、次债款人的恳求提出抗辩、贰言,或许支撑其间一方的定见,则此刻的债款人无疑是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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