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农机产品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如何投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11:27农机顾客购买农机产品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要求进行售后“三包”服务出现问题时,应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许多顾客往往因没有把握正确的投诉办法,导致投诉无门或走了许多弯路。本文在此介绍怎么正确投诉农机产品质量等问题。
1、投诉内容
凡农人或用户购买直接用于农业出产的农机产品,因产品质量和服务引起争议,可直接向当地市、县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投诉,假如当地市县解决不了的,可向省顾客委员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投诉(广东省顾客委员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投诉电话:020-37383860,传真:020-37373812),或向中国顾客协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投诉(电话:010-67347472)。
2、投诉需预备的资料
投诉方法包含口头、书面投诉。需求调停或帮忙处理的有必要出具书面投诉资料,投诉资料包含:
1)购机发票、“三包”凭据等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2)投诉者名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3)被投诉者称号(出产企业或出售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4)所购农机产品的称号、类型、标准、数量、价格、购买日期、购买地址、发作的质量问题危害和与被投诉者的交涉状况。
5)投诉要求。
3、投诉受理准则
1)依法受理、调停当事人的争议。
2)受理投诉、调停争议,要以现实、根据为根据,依法、合理、公正为根底,以当事人自愿宽和为主旨。
3)受理投诉、调停争议实施无偿服务。
4)受理投诉有必要有投诉者供给的与案子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根据。
4、不予受理投诉的几种状况
1)经营者之间或出产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购销胶葛。
2)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之外发作的质量胶葛。但超越保修期和保证期,因质量缺点形成人身损伤的在外。
3)被投诉方不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