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进行工伤认定有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2 15:48
职工在作业范围或作业期间受伤的,除了要及时进行救治外,还需求及时请求进行。工伤确定既可所以由专业组织进行确定,也能够由裁定托付付进行确定。下面是关于裁定托付付进行确定的常识,咱们一同来了解下。
劳作和社会保证部办公厅
关于受裁定委员会托付进行工伤确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省劳作和社会保证厅:
你厅《关于受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托付进行工伤确定有关问题的请示》(冀劳社办〔1999〕238号)收悉。经研讨,现答复如下:
一、工伤确定归于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施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依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和律、法规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劳部发〔1996〕 266号)的规则,劳作争议两边当事人对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作出的(包含受托付作出的)工伤确定不服,可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因用人单位不向劳作保证部分作工伤陈说,致使工伤当事人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申述,并由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托付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进行的工伤确定,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奉告两边当事人和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
相关常识:所需资料
劳作裁定需求的资料,咱们能够概括为三类不同的人请求劳作裁定需求的资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述人是职工的,请提交下列资料:
(1)劳作争议裁定申述登记表;
(2)申述书(具体陈说申述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供给);
(3)申述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托付署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托付书》,注明托付事项,一起提交受托付署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托付人的署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供给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托付人的署理人是公民,应供给与托付人签定的不收费署理协议书,以及署理人和托付人之间的联系的法令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述人与被诉人存在劳作联系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含:、暂住证、作业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分凭据和被开除、开除、解雇、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告诉或证书等。申述人提交证明资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阅后退回原件;
(7)《提交依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述人属团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资料:
除提交第一类(1)至(7)项资料外,申述人需引荐3或5名职工代表,并提交职工代表名单以及整体职工签名表,其间属欠薪的团体争议案子,申述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述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资料:
(1)被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述人与被诉人存在劳作联系的证明资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托付署理人的,需提交《授权托付书》(注明托付事项)托付署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当裁定托付付专业组织进行工伤确定的时分,一般来说也是依照法令中对工伤确定的相关规则进行的。要是当事人对确定成果表明不服的话,能够请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此来救助自己的合法权益。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