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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购买商品房具体办理方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4 14:57
依据兰州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请求提取兰州公积金购买商品房的,详细处理办法和相关要求如下:
1、提取规模:可一起提取购房员工自己和爱人、爸爸妈妈、子女的住宅公积金。
2、请求材料:
A、购房员工提取自己的住宅公积金须供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挂号存案的《商品房生意(出售)合同》、不低于房款总额20%的付款凭据(已获得《房子所有权证》的,供给《房子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据或契税发票)。
B、购房人的爱人、爸爸妈妈、子女提取住宅公积金须供给:提取员工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爱人出具与购房员工的结婚证,爸爸妈妈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员联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需求供给购房材料的,应一起供给购房员工的上述购房材料。
3、提取时限:购房合同为要件的,以购房合同和付款凭据一起收效日期为准,两年内能够提取,且最多提取两次;《房子所有权证》为要件的,以《房子所有权证》挂号日期、发证日期、契税发票日期任一日期为准,一年内能够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员工自己和爱人、爸爸妈妈、子女的提取额兼并核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越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全额付款凭据金额、契税发票计税金额中的任一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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