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20:18
重婚,是指有爱人者又与别人成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构成的违法婚姻。即有爱人的人又与别人成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或许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下面听讼网小编为你简略介绍一下重婚罪应当承当什么民事职责。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明确规则重婚属无效婚姻,一起该法第十二条又规则:“无效或被吊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力和职责,同居期间所得的产业,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料无过错方的准则判定。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产业处理,不得侵略合法婚姻当事人的产业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说㈠》第七条的规则:有权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则向人民法院就已处理成婚登记的婚姻恳求宣告重婚无效的主体,包含婚姻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关于这一解说中的“婚姻当事人”怎么了解,咱们以为,应当包含合法婚姻当事人两边和重婚当事人两边。合法婚姻当事人两边或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恳求宣告无效。假如合法婚姻当事人只需求免除合法的婚姻关系(即离婚),没有触及恳求宣告重婚无效的,则人民法院应按照一般离婚案子进行处理。对触及重婚部分应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现在,有一部分人以为,重婚并不是肯定无效,我国仍是有条件地供认了重婚的效能。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说㈠》第八条规则:“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恳求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景象现已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即便不支撑宣告重婚无效的恳求,便是供认这一重婚的有效性。其实,持这种观念的人,忽视了无效婚姻当事人也可自行免除这一途径,已然现已自行免除,法院当然也没有必要经过司法途径来免除。所以,重婚在我国属肯定无效的婚姻。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补偿。”这便是说,关于重婚者,不只要承当无效婚姻的民事职责,还可能要承当损害补偿的民事职责。这一民事职责的承当方法,主要是在离婚时向对方承当金钱补偿职责(即精神损失费)。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明确规则重婚属无效婚姻,一起该法第十二条又规则:“无效或被吊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力和职责,同居期间所得的产业,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料无过错方的准则判定。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产业处理,不得侵略合法婚姻当事人的产业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说㈠》第七条的规则:有权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则向人民法院就已处理成婚登记的婚姻恳求宣告重婚无效的主体,包含婚姻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关于这一解说中的“婚姻当事人”怎么了解,咱们以为,应当包含合法婚姻当事人两边和重婚当事人两边。合法婚姻当事人两边或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恳求宣告无效。假如合法婚姻当事人只需求免除合法的婚姻关系(即离婚),没有触及恳求宣告重婚无效的,则人民法院应按照一般离婚案子进行处理。对触及重婚部分应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现在,有一部分人以为,重婚并不是肯定无效,我国仍是有条件地供认了重婚的效能。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说㈠》第八条规则:“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恳求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景象现已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即便不支撑宣告重婚无效的恳求,便是供认这一重婚的有效性。其实,持这种观念的人,忽视了无效婚姻当事人也可自行免除这一途径,已然现已自行免除,法院当然也没有必要经过司法途径来免除。所以,重婚在我国属肯定无效的婚姻。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补偿。”这便是说,关于重婚者,不只要承当无效婚姻的民事职责,还可能要承当损害补偿的民事职责。这一民事职责的承当方法,主要是在离婚时向对方承当金钱补偿职责(即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