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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涉外婚姻拒签案例分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7 12:45

延边州涉外婚姻拒签事例剖析
州信访局
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意思是说只要经过勤劳的劳作、合理的途径获取金钱,才能够心安理得地去享用它。但是就有这么一些人梦想经过不合理的途径获取金钱,可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震动我州,事涉多个县市、上百人的涉外婚姻欺诈案便是一同以介绍涉外虚伪婚姻为名安排别人偷越国(边)境,经过不合理途径获取金钱的重大案件。结局不想而知,违法者必将遭到法令的严惩,而上当上当者也将会为自己的“无知”,遭受精力和经济上两层冲击。
一、工作的缘由
2006年9月5日,汪清县汪清镇居民刘玉杰、姜亦兰、左宝树等30余人到汪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自2005年1月份以来,汪清县居民具善子以能办婚嫁去韩国为名,与韩国籍男人许允弼和汪清县居民李美子、皇甫美善、杨萍等人合伙,欺诈涉韩婚嫁人员100余人,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
接到报案后,汪清县公安局当即打开查询,并于2006年10月20日将具善子成功捕获。经审查,2005年1月至2006年10月,具善子伙同李美子(在逃)、皇甫美善“在逃”、韩国籍男人许允弼(在逃)等人在汪清县采纳不合法为我国公民处理涉外成婚的手法,安排我国公民张玉珍、刘玉杰、张东夏等120余人偷越国境去韩国,并从每个人手里,收取了2.5万元至5.5万元不等的手续费。现已有刘松兰、张玉珍等41人成功抵达韩国,其间张玉珍已被韩国遣回我国,张东夏等24人已处理与韩国人的“成婚”手续,但遭到韩国方面的“拒签”,只要安凤娟等人正在处理与韩国人“成婚”手续。2006年10月20日,汪清公安局将具善子刑事拘留后,于2006年11月20日,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对具善子批准逮捕。
事实上,这起涉外婚姻欺诈案不仅仅限制在汪清县,州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并由经侦支队担任对全州婚介所违规展开跨国婚姻中介活动上当人员进行全面整理挂号,共受理延吉、龙井、和龙、图们等县(市)因涉外婚姻而遭到经济损失的大众240人。这些人中有210人与韩国人处理了成婚手续并请求韩国签证,其间112人被韩国大使馆拒签。涉案总金额高达1168万元,其间中方婚介人员收取费用831万元,韩方婚介人员收取费用297万元,韩方涉婚当事人收取费用40余万元。此案共触及67名中方介绍人,65名韩方介绍人。
二、上当者不思悔改,不合法上访
但是,工作并没有就此轻易地完毕。涉外假婚姻上当者意识到,自己因被韩国大使馆拒签,发财梦幻灭,等候的将是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力损伤时,居然不思悔改,不去考虑本身的原因,不去为自己的不法行为承当职责,而是存在侥幸心理,试图将职责推到政府,经过对政府施加压力的办法,凭借政府的力气来拯救自己的个人经济损失。为到达这个意图,从2006年9月份开端,大批量的涉外虚伪婚姻上当者到州委、州政府进行团体上访,心情反常剧烈,他们提出:一是要求公安部门对此上访事项予以立案;二是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中介人职责,退回中介费;三是免除在韩国的婚姻;四是少数人要求在我国免除婚姻,不再出国;五是要求经过政府行为,与韩国联络,使他们以劳务方式到韩国打工。更为甚者,他们在等候了一段时间后,以为公安机关处理问题发展不大,问题一向没有得到解决,竟屡次故意串联,制造条幅,拟涣散进京,到韩国驻华使馆门前示威,以反对韩国政府对现已取得与韩国人合法婚姻手续人员的拒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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