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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13:09

为贯彻落实《社会稳妥法》和《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保护参保员工生育稳妥权益,现就调整我市城镇员工生育稳妥生育补贴计发规范有关问题告诉如下:女员工生育或停止妊娠按日享用生育补贴,生育补贴日规范,依照其所在用人单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生育稳妥生育补贴发放规范是多少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为贯彻落实《社会稳妥法》和《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保护参保员工生育稳妥权益,现就调整我市城镇员工生育稳妥生育补贴计发规范有关问题告诉如下:
一、女员工生育或停止妊娠按日享用生育补贴,生育补贴日规范,依照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即女员工生育或停止妊娠当月,其所在用人单位员工人均交纳生育稳妥费的基数)除以30.4核算。
二、女员工生育补贴按以下规范计发:
(一)妊娠不满12周停止妊娠,享用15天的生育补贴;
(二)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停止妊娠的,享用30天的生育补贴;
(三)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停止妊娠的,享用42天的生育补贴;
(四)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停止妊娠的,享用98天的生育补贴。
三、女员工生育遇有下列状况时,添加生育补贴:
(一)难产的,添加15天的生育补贴;
(二)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15天的生育补贴;
(三)临产时施行输卵管结扎术的,添加14天的生育补贴;
(四)女员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收取《独生子女证》的,添加30天的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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