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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债务重组准则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22:49
新的原则将使投资者知悉质量更高的管帐信息,了解上市公司更实在的运营状况,上市公司本身的债款重组行为也将遭到极大的标准,着眼于改进运营状况的实在重组将替代报表重组。但在新的原则中,依然有些问题值得咱们一起讨论。那么新债款重组原则中存在哪些问题呢?接下因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介绍。
新债款重组原则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虚列财物,使管帐报表不实在
债款重组原则修正后,债款重组的规模扩展了,不再只是局限于债款人有必要退让。但目前我国 企业 进行债款重组,绝大多数债款人都是作出了退让的,也就是说,在以非现金财物或以债款转为本钱清偿债款时,财物的价值一般都是低于债款的账面价值。而债款人按债款的账面价值入账,则使所承受的财物的价值提高了许多,即在重组日到期末计提财物减值预备期间虚列了财物价值,尤其是当债款的账面价值远远高于非现金财物或股权的实践价值时,债款人大规模的虚列财物,简单使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也不符合慎重性原则。当然,债款人按债款的账面价值入账的前提条件是期末要计提财物减值预备,但因为存货、固定财物、无形财物等非现金财物短少相对活泼的商场和公允的市价,以及财物本身价值的不确定性,再加上企业本身的原因,不肯供给实在的管帐信息,不肯或彻底不计提财物减值预备。即便短期投资一般有活泼的本钱商场,期末也可以经过挑选计提贬价预备的办法来到达不提贬价预备的意图,使财物一向处于虚列状况,导致报表不实在。若期末债款人计提了财物减值预备,实践上绝大部分都是债款重组丢失,而并非财物减值丢失。把债款重组丢失转移到财物减值丢失中,曲解了企业的财务状况,易使投资者及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形成误解。
二、不符合共同性原则
当债款人以低于债款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款时,债款人是将债款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的差额作为债款重组丢失,计入“经营外开销债款重组丢失”,而债款人以非现金财物清偿债款或以债款转为本钱清偿债款时,债款人却按债款的账面价值入账,而不能将债款的账面价值与非现金财物或股权的实践价值的差额作为重组丢失,这实践上是同一种管帐事务,却采用了两种不同的管帐处理办法,不符合共同性原则。
三、给债款人操作赢利供给时机
当以非现金财物或以债款转为本钱清偿债款时,债款人按债款的账面价值入账,或许为债款人操作盈利供给新的时机。债款人在重组过程中作出了退让,发生了重组丢失,却又不能计入债款重组丢失,而有必要计入财物的价值中,债款人就或许经过其他办法来补偿这个丢失。例如,债款人或许经过与债款人的协议,将正常的债款重组变为附加条件的债款重组,它或许附带条件,要求债款人购买自己的产品,这样债款人不只可以削减实践的退让丢失,还能使削减的这部分丢失合理的变为账面赢利,而债款人也从债款重组中获得了优点,到达双赢的意图。
四、忽视了资金的时刻价值
在以修正其他债款条件进行债款重组时,关于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的状况,新旧原则的规则是共同的,行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以为当期丢失。新原则别的还规则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小于或等于将来应收金额时,债款人不做账务处理。那么,在这种重组方法下,债款人首先要比较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和修正债款条件后的未来应收金额,来判别是否进行账务处理。但是,修正债款条件往往会修正债款归还期限,如将归还期限延伸一年、三年、五年,乃至更久。因为资金都具有时刻价值,有或许会呈现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小于未来应收金额,却大于未来应收金额现值的状况,也就是说,债款人实践上是作出了退让的,发生了退让丢失,因为疏忽了资金的时刻价值而没有进行账务处理。
以上是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介绍的新债款重组原则中存在哪些问题,期望可以对我们有所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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