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犯罪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2 07:16为及时、精确冲击经济犯罪,依据有关法律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来拟定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办部分统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范作出了规则。
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躲避交交税款,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交税人采纳诈骗、隐秘手法进行虚伪交税申报或许不申报,躲避交交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而且占各税种应交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告诉后,不补缴应交税款、不交纳滞纳金或许不承受行政处分的;
(二)交税人五年内因躲避交交税款受过刑事处分或许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分,又躲避交交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而且占各税种应交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纳诈骗、隐秘手法,不缴或许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交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交税款、交纳滞纳金或许承受行政处分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查。
抗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要挟办法拒不交交税款,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形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朋的生命、健康、产业等形成危害为要挟,抵抗交交税款的;
(三)聚众抵抗交交税款的;
(四)以其他暴力、要挟办法拒不交交税款的。
躲避追缴欠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三条)交税人欠缴应交税款,采纳搬运或许藏匿产业的手法,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骗得出口退税案(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以假报出口或许其他诈骗手法,骗得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虚开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许致使国家税款上圈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假造、出售假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六条)假造或许出售假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许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七条)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许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不合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假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不合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购买假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许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假造、私行制作或许出售假造、私行制作的能够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许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假造、私行制作或许出售假造、私行制作的不具有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用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许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不合法出售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不合法出售能够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许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不合法出售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不合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许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文件规则,上述规则自2010年5月7日起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