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签订忠实协议后一方有了婚外情,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0 20:03
网友发问:
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所签定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忠诚,不得有婚外情,如有违反,违反的一方应当付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约好,是否具有可诉性,法院应否支撑当事人的诉请?
律师回答:
《婚姻法》第4条所规则的忠诚责任,是一种品德责任,而不是法律责任,夫妻一方以此品德责任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流而缔结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认详细民事权利责任的协议。所以,经高院审委会讨沦,已清晰,(1)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的规则,对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4条为根据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已受理的,裁决驳回申述。(2)对夫妻两边签有忠诚协议,现一方仅以对方违反忠诚协议为由,申述要求对方实行协议或付出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除婚姻法第46条规则的景象外,夫妻一方在离婚案子中以对方违反忠诚协议或违反忠诚责任为由,要求对方付出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对此诉请不予处理。(4)之前已审结并发作法律效力的相关案子不再调整。
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所签定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忠诚,不得有婚外情,如有违反,违反的一方应当付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约好,是否具有可诉性,法院应否支撑当事人的诉请?
律师回答:
《婚姻法》第4条所规则的忠诚责任,是一种品德责任,而不是法律责任,夫妻一方以此品德责任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流而缔结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认详细民事权利责任的协议。所以,经高院审委会讨沦,已清晰,(1)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的规则,对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4条为根据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已受理的,裁决驳回申述。(2)对夫妻两边签有忠诚协议,现一方仅以对方违反忠诚协议为由,申述要求对方实行协议或付出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除婚姻法第46条规则的景象外,夫妻一方在离婚案子中以对方违反忠诚协议或违反忠诚责任为由,要求对方付出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对此诉请不予处理。(4)之前已审结并发作法律效力的相关案子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