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押一付一”的作法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22:15
私房租借,租借人能够收取租借确保金,也即所谓的押金。租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借确保金,在房子租借期间,不得移用租借确保金。租借联系停止时,租借确保金除用以抵充承租人拖欠的租金、损坏房子的补偿、违约金等合同约好的费用外,剩下部分应当偿还承租人,缺乏部分租借人能够向承租人追索。可见,以为租借确保金交给后,假如承租人提早解约,就不能回收租借确保金的知道是错的,假如承租人没有拖欠租金及合同中规则应由承租人付出的其他费用,如水、电、煤、话,合同也没有违约金的约好,或许拖欠的费用、约好的违约金小于已缴付的租借确保金,承租人有权索回剩下的租借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