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把土地转让费挪用了是什么性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4 01:37
村干部本来是为村里的人服务的,让村庄变得越来越好。可是一些村干部却运用自己职务的便当,常常移用团体的物资,就会构成违法。那么村干部把土地转让费移用了是什么性质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村干部移用土地转让费是违法的行为,依据移用的用处,将以移用公款罪或移用资金罪处分。
移用资金罪与移用公款罪的边界
依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则,移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越3个月未还的行为、移用资金罪与移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资金的行为,在片面上都是移用的成心,有时违法目标也或许都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资金。可是,这两种违法也有以下首要差异:
(一)侵略的客体和违法目标不同。移用资金罪侵略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资金的运用权,目标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资金,其间,既包含国有或许团体一切的资金,也包含公民个人一切、外商一切的资金。移用公款罪侵略的客体是公款的运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略产业的性质,又有严峻的不尽职的性质,因而,本法将移用公款罪规则本法分则第八章的贪婪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略产业罪”专章中。移用公款罪侵略的目标限于公款,其间首要是国有产业和国家出资、参股的单位产业,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一切的金钱。移用公款罪和移用资金罪侵略的目标不同,客体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不同。本法第384条规则的移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景象的摆放次序,与本条第1款规则的移用资金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景象的摆放次序不同,也阐明立法者对这两种违法冲击的要点的不同。在处分上移用公款罪也比移用资金罪严峻得多。
(二)违法主体不同。移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在外。移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含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事的人员,以及其他按照法令从事公事的人员。因而,本条第2款明确规则,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利有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的,按照本法典第384条关于移用公款罪的规则科罪处分。
经过上述介绍可知,村干部移用土地转让费是违法的行为,依据移用的用处,将以移用公款罪或移用资金罪处分。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
村干部移用土地转让费是违法的行为,依据移用的用处,将以移用公款罪或移用资金罪处分。
移用资金罪与移用公款罪的边界
依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则,移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越3个月未还的行为、移用资金罪与移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资金的行为,在片面上都是移用的成心,有时违法目标也或许都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资金。可是,这两种违法也有以下首要差异:
(一)侵略的客体和违法目标不同。移用资金罪侵略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资金的运用权,目标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资金,其间,既包含国有或许团体一切的资金,也包含公民个人一切、外商一切的资金。移用公款罪侵略的客体是公款的运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略产业的性质,又有严峻的不尽职的性质,因而,本法将移用公款罪规则本法分则第八章的贪婪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略产业罪”专章中。移用公款罪侵略的目标限于公款,其间首要是国有产业和国家出资、参股的单位产业,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一切的金钱。移用公款罪和移用资金罪侵略的目标不同,客体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不同。本法第384条规则的移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景象的摆放次序,与本条第1款规则的移用资金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景象的摆放次序不同,也阐明立法者对这两种违法冲击的要点的不同。在处分上移用公款罪也比移用资金罪严峻得多。
(二)违法主体不同。移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在外。移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含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事的人员,以及其他按照法令从事公事的人员。因而,本条第2款明确规则,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利有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的,按照本法典第384条关于移用公款罪的规则科罪处分。
经过上述介绍可知,村干部移用土地转让费是违法的行为,依据移用的用处,将以移用公款罪或移用资金罪处分。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