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有哪些主要特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15:52
合同一旦签定就应当遵守合同中的各项规则,当然合同的签定也可能会呈现合同无效的状况,合同无效一般具有很显着的特征,能够很简单分辩出来的。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无效合同常识的回答,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无效合同有什么法令特征
1、无效合同的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背了法令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这就意味着:
(1)无效合同有必要是违背了法令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判别无效的规范,应当以法令和行政法规的规则为根据。
(2)所谓违法是指违背了法令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则,而并非指违背了法令和行政法规的恣意性规则,关于法令的恣意性规则,当事人是能够经过协议而加以改动的。
(3)违法性还包含合同的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当事人缔结进口“洋垃圾”的合同,即便其内容并未违背现行法令规则,但因其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因而是无效的。无效合同的违法性标明此类合同底子不符合国家毅力,因而不能使此类合同发作法令效力。
2、对无效合同的国家干涉。
因为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因而对此类合同应施行国家干涉,这种干涉首要表现在,法院和裁定组织不待当事人恳求合同无效,便能够自动检查合同是否具有无效的要素,如发现合同归于无效合同,便应自动地供认合同无效。
3、无效合同具有不得实行性。
所谓无效合同的不得实行性,是指当事人在缔结无效合同今后,不得根据合同持续实行,也不承当不实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4、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因为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违背了法令规则,因而国家不供认此类合同的法令效力。合同一旦供认无效,就将发生追溯力,使合同自缔结之时起就不具有法令效力,今后也不能转化为有用合同。对现已实行的,应当经过返还产业、赔偿丢失等方法使当事人的产业康复到合同缔结之前的状况。
无效合同的法定景象有哪些
1、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缔结的合同,危害国家利益
以诈骗、钳制的手法缔结的合同,可分两种,一种为可改变、可吊销合同,而当其危害国家利益时,则为无效合同。危害国家利益,首要是指危害国家经济利益,例如,诈骗国有的银行和其他金融组织而使国有产业形成丢失。假如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则应适用《合同法》第52条第4款的规则。
2、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第三者利益
歹意勾结的合同是指两边当事人不合法勾结在一起,一起缔结某种合同,形成国家、团体或第三者利益的危害。由此可见,行为人的行为具有显着的不法性,据此能够将其作为违法合同对待。
3、以合法方式掩盖不合法意图
以合法方式掩盖不合法意图是指当事人施行的行为在方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和意图上是不合法的,这种行为又称为藏匿行为。在施行这种行为中,当事人成心表示出来的方式或成心施行的行为并不是其要到达的意图,也不是其实在意思,而仅仅期望经过这种方式和行为掩盖和到达其不合法意图。因为被掩盖的意图是不合法的,且将形成对国家、团体或第三者的危害,因而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4、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表现了整体社会成员的最高利益,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这是各国立法遍及供认的准则。根据我国《合同法》,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因而凡缔结合同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危害公共道德、危害公共健康和环境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不管当事人是否建议无效,法令和裁定组织都应自动宣告合同无效。
5、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则
此处所说的法令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令,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法规,违背这些全国性的法令和法规的行为是当然无效的。无效合同都具有违法性,而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则的行为,在违法性方面较之于其他无效合同更为显着。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无效合同能够表现为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缔结的合同,危害国家利益或者是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第三者利益的签定合同的行为。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无效合同有什么法令特征
1、无效合同的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背了法令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这就意味着:
(1)无效合同有必要是违背了法令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判别无效的规范,应当以法令和行政法规的规则为根据。
(2)所谓违法是指违背了法令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则,而并非指违背了法令和行政法规的恣意性规则,关于法令的恣意性规则,当事人是能够经过协议而加以改动的。
(3)违法性还包含合同的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当事人缔结进口“洋垃圾”的合同,即便其内容并未违背现行法令规则,但因其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因而是无效的。无效合同的违法性标明此类合同底子不符合国家毅力,因而不能使此类合同发作法令效力。
2、对无效合同的国家干涉。
因为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因而对此类合同应施行国家干涉,这种干涉首要表现在,法院和裁定组织不待当事人恳求合同无效,便能够自动检查合同是否具有无效的要素,如发现合同归于无效合同,便应自动地供认合同无效。
3、无效合同具有不得实行性。
所谓无效合同的不得实行性,是指当事人在缔结无效合同今后,不得根据合同持续实行,也不承当不实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4、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因为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违背了法令规则,因而国家不供认此类合同的法令效力。合同一旦供认无效,就将发生追溯力,使合同自缔结之时起就不具有法令效力,今后也不能转化为有用合同。对现已实行的,应当经过返还产业、赔偿丢失等方法使当事人的产业康复到合同缔结之前的状况。
无效合同的法定景象有哪些
1、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缔结的合同,危害国家利益
以诈骗、钳制的手法缔结的合同,可分两种,一种为可改变、可吊销合同,而当其危害国家利益时,则为无效合同。危害国家利益,首要是指危害国家经济利益,例如,诈骗国有的银行和其他金融组织而使国有产业形成丢失。假如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则应适用《合同法》第52条第4款的规则。
2、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第三者利益
歹意勾结的合同是指两边当事人不合法勾结在一起,一起缔结某种合同,形成国家、团体或第三者利益的危害。由此可见,行为人的行为具有显着的不法性,据此能够将其作为违法合同对待。
3、以合法方式掩盖不合法意图
以合法方式掩盖不合法意图是指当事人施行的行为在方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和意图上是不合法的,这种行为又称为藏匿行为。在施行这种行为中,当事人成心表示出来的方式或成心施行的行为并不是其要到达的意图,也不是其实在意思,而仅仅期望经过这种方式和行为掩盖和到达其不合法意图。因为被掩盖的意图是不合法的,且将形成对国家、团体或第三者的危害,因而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4、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表现了整体社会成员的最高利益,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这是各国立法遍及供认的准则。根据我国《合同法》,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因而凡缔结合同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危害公共道德、危害公共健康和环境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不管当事人是否建议无效,法令和裁定组织都应自动宣告合同无效。
5、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则
此处所说的法令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令,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法规,违背这些全国性的法令和法规的行为是当然无效的。无效合同都具有违法性,而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则的行为,在违法性方面较之于其他无效合同更为显着。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无效合同能够表现为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缔结的合同,危害国家利益或者是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第三者利益的签定合同的行为。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