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闹离婚,对于房子应该怎样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1 18:36孙女士与老公李先生爱情不好闹离婚,对房子切割问题产生不合。她不知怎么处理。
案情简介:
我和老公是大学同学,2010年挂号成婚。因为刚结业,咱们没有积储,一向租房寓居。2011年,我发现自己怀孕,为让孩子有好的生活环境,公婆出资25万元首付,帮咱们买下一套房子,剩下50万元购房款由我和老公处理按揭借款,房产挂号在老公名下。
孩子出世后,老公换了一份赚钱较多但需常出差的作业。2015年,咱们提早还完银行借款。但是,长时间的两地分居让咱们的爱情越来越淡。现在,咱们都想离婚,也赞同孩子由我抚育,他付出抚育费。关于房子切割,咱们不合很大,他要求房子归他一切。他以为房子是爸爸妈妈买的,借款是自己赚钱还的,且房产证上只要他的姓名,那么,我有没有权力切割这套房子?
律师点评:
依据事例状况,孙女士有权力切割房子。虽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七条的规则,婚后由一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挂号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但该条只是针对婚后一方爸爸妈妈全额出资买房的状况。事例中,孙女士公婆仅出了首付款,银行按揭借款均是孙女士和老公一起归还,该套房子不适用上述法律规则。因而,这套房子归于孙女士和老公的夫妻一起产业。即使房贷是李先生赚钱归还,但依据法律规则,夫妻在婚后获得的产业归于夫妻一起产业,所以应当视为是二人一起归还了银行借款。综上,孙女士有权要求切割该套房子。详细切割时,应当归纳考虑购买该套房子时购房款的资金来源以及两边对购买该套房子的奉献巨细,终究确认两边别离应当分得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