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诉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11:44
我国公民的产业权受法令保护,产业权遭到侵略,能够提起诉讼保护合法权益,那么侵略产业权的行政诉讼是什么,关于侵略产业权的法令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侵略产业权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侵略产业权行政诉讼规则
我国《国家补偿法》第4条规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略产业权景象之一的,受害人有获得补偿的权力:
1、违法施行罚款、撤消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歇业、没收资产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产业采纳查封、扣押、冻住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背国家规则征收资产、分摊费用的;
4、形成产业危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形成产业危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是指《国家补偿法》第4条前3款规则的行为以外的行政违法行为,例如:
1、行政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奖惩任免决议违法,然后危害了该公务员的产业权益;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略企业、乡村承揽经营户的经营自主权形成产业权益危害;
3、行政机关违法发放许可证,形成申请人之外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产业权益危害的;
4、行政不作为形成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产业权益危害的。
关于侵略产业权的补偿,我国《国家补偿法》第28条要求依照下列规则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产业或许违背国家规则征收资产、分摊费用的,返还产业;
2、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的,免除对产业的查封、扣押、冻住,形成产业损坏或许灭失的,依照本条第(3)、(4)项的规则补偿;
3、应当返还的产业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依照危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补偿金;
4、应当返还的产业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补偿金;
5、产业现已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6、撤消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歇业的,补偿停产歇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对产业权形成其他危害的,依照直接丢失给予补偿。经过这一法令规则不难看出,现行法令规则的危害产业权的危害补偿的规模及其有限。“返还产业”、“免除对产业的查封、扣押、冻住”和“恢复原状”归于与补偿并行的职责方式,这些职责方式的功用各不相同,不能相互相互替代。因而,能够说国家补偿法规则的对侵略产业权的危害补偿的规模乃至没有到达补偿直接丢失的最低要求,更谈不上惩罚性补偿的问题。应当加剧侵略产业权的行政补偿职责。
关于行政补偿的抗辩事由。依据国家补偿法和有关法令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国家不承当行政补偿职责: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形成的危害;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自己的行为发作的危害;
3、国防、交际等国家行为形成的危害;
4、行政机关拟定、修正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形成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利益损失;
5、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刑法等法令上的准则和规则,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形成的危害,国家不承当补偿职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了公共利益、别人利益和本身的合法权益行使正当防卫权的行为,以及紧迫避险行为形成的危害,国家也不承当补偿职责。
归纳上面的介绍,行政机关侵略产业权,能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进行补偿。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侵略产业权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侵略产业权行政诉讼规则
我国《国家补偿法》第4条规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略产业权景象之一的,受害人有获得补偿的权力:
1、违法施行罚款、撤消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歇业、没收资产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产业采纳查封、扣押、冻住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背国家规则征收资产、分摊费用的;
4、形成产业危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形成产业危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是指《国家补偿法》第4条前3款规则的行为以外的行政违法行为,例如:
1、行政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奖惩任免决议违法,然后危害了该公务员的产业权益;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略企业、乡村承揽经营户的经营自主权形成产业权益危害;
3、行政机关违法发放许可证,形成申请人之外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产业权益危害的;
4、行政不作为形成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产业权益危害的。
关于侵略产业权的补偿,我国《国家补偿法》第28条要求依照下列规则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产业或许违背国家规则征收资产、分摊费用的,返还产业;
2、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的,免除对产业的查封、扣押、冻住,形成产业损坏或许灭失的,依照本条第(3)、(4)项的规则补偿;
3、应当返还的产业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依照危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补偿金;
4、应当返还的产业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补偿金;
5、产业现已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6、撤消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歇业的,补偿停产歇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对产业权形成其他危害的,依照直接丢失给予补偿。经过这一法令规则不难看出,现行法令规则的危害产业权的危害补偿的规模及其有限。“返还产业”、“免除对产业的查封、扣押、冻住”和“恢复原状”归于与补偿并行的职责方式,这些职责方式的功用各不相同,不能相互相互替代。因而,能够说国家补偿法规则的对侵略产业权的危害补偿的规模乃至没有到达补偿直接丢失的最低要求,更谈不上惩罚性补偿的问题。应当加剧侵略产业权的行政补偿职责。
关于行政补偿的抗辩事由。依据国家补偿法和有关法令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国家不承当行政补偿职责: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形成的危害;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自己的行为发作的危害;
3、国防、交际等国家行为形成的危害;
4、行政机关拟定、修正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形成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利益损失;
5、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刑法等法令上的准则和规则,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形成的危害,国家不承当补偿职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了公共利益、别人利益和本身的合法权益行使正当防卫权的行为,以及紧迫避险行为形成的危害,国家也不承当补偿职责。
归纳上面的介绍,行政机关侵略产业权,能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进行补偿。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侵略产业权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