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条款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6 14:39众所周知,物业合同违约职责是一种民事职责,假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今后拒不实行职责或不按约实行职责的时分需求承当的职责。那么,物业合同条款违约职责的法令特征有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就整理了以下关于物业合同条款违约职责的法令特征的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物业合同违约职责的法令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榜首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职责或许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实行或许采纳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丢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榜首百零七条也明文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职责或许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赔偿丢失等违约职责。”
二、物业合同违约职责的法令特征:
违约职责是一种民事职责,与其他民事职责比较,具有以下特征:
1、违约职责是合同当事人违背合同而发作的职责。违约便是指当事人违背其约好的职责。因而,违约职责以存在合同职责为条件。
2、违约职责是产业职责。违约当事人一方依法应承当违背合同的晦气结果,这种结果为产业性的。因而,违约职责是产业职责,而不能对错产业职责。
3、违约职责只能发作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因违约职责以合同职责存在为条件,而合同职责只能发作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不为合同职责人的,不承当违约职责。在下面两种情况下违约方不承当违约职责:
(1)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特定当事人便是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当然,当事人一方违约可能是因第三人的行为或许上级机关的行为形成的,但于此景象下也应由违约方向对方承当违约职责,违约方能够在承当职责后以债款的方式向第三人或上级机关追偿。
(2)业主用租约或其他方式约好由租户或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费,而租户或非业主使用人却不准时交纳,形成了物业管理费、修理基金的拖欠,物业管理公司天然要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找业主承当未准时交费的违约职责,业主也只要先承当违约职责后,再追讨租户或非业主使用人。
4、违约职责可由当事人约好。违约职责不同于侵权的民事职责,当事人能够在合同中约好。当事人既能够在合同中约好违约的职责方式,也能够约好违约职责的规模及丢失的计算方法等。
经过上文的叙说咱们就能够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对方应该承当违约职责,而咱们该怎么保护安闲合同中的合法权益。了解物业合同违约职责的法令特征更大的含义是能够让咱们愈加自觉的实行合同。假如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当地,咱们也欢迎您到听讼网进行在线咨询,咱们有最专业的律师为您供给法令上的协助,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