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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成立有什么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6 08:24
稳妥合同建立的要件是什么
整理组有权监督被整理稳妥公司的日常事务。被整理公司的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应当在整理组的监督下行使职权。
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稳妥合同建立的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答:
稳妥合同是一项民事行为,并且是一项合同行为,因而,稳妥合同不只受稳妥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稳妥合同的建立一定要契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建立要件。
我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则:“当事人缔结合同,采纳要约、许诺的方法。”我国《稳妥法》第十二条规则:“投保人提出稳妥要求,经稳妥人赞同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到协议,稳妥合同建立。”按照这一规则,稳妥合同的一般建立要件有三:其一,投保人提出稳妥要求;其二 ,稳妥人赞同承保;其三,稳妥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到协议。这三个要件,实质上仍是合同法所规则的要约和许诺进程。因而,稳妥合同原则上应当在当事人经过要约和许诺的方法达到意思共同时即告建立。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稳妥公司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施接收:
(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峻不足的;
(二)违背本法规则,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许严峻危及或许现已严峻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
被接收的稳妥公司的债权债务联系不因接收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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