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2 16:28合肥市住宅公积金告贷的相关方针有哪些?下面听讼网小编收拾了相关内容,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合肥市住宅公积金告贷的相关方针1、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的请求人有必要在合肥市接连交纳公积金告贷一年以上。2、请求人所购买的房子有必要和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合肥市住宅公积金告贷的相关方针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合肥市住宅公积金告贷的相关方针
1、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的请求人有必要在合肥市接连交纳公积金告贷一年以上。
2、请求人所购买的房子有必要和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有按揭告贷方面的协议,也就是说所购买的商业住宅有必要和银行有公积金告贷合作关系。
3、首套房公积金告贷的首付额不得低于房价的30%,第二套房公积金告贷的首付额不得低于房价的60%,而且第二套房公积金告贷履行的利率是同期住宅公积金告贷利率的1.1倍。
4、请求人及其爱人假如正常交纳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能够请求的告贷额度为35万元。假如请求人仅仅单独依照规则交纳公积金告贷,最高告贷额度为25万元。告贷人在最高告贷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告贷人夫妻两边计缴住宅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践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加还款人不列入核算规模。
5、公积金告贷的最长告贷期限为20年,且告贷人年纪与告贷期限之和不得超越其法定退休年纪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请求告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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