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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彩礼拒交往可能是诈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12:06
近年来,使用婚姻欺诈别人资产的事例在一些乡村,特别是偏僻乡村地区多发。那么关于收了彩礼又不碰头、往来的状况该怎么办?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个事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案情简介:
2014年3月1日,黄彩梅又经过媒婆梁某某介绍知道河南籍男人王某某。同月7日前后以上述办法骗得王某某人民币31000元。得钱后,被告人黄彩梅以各种理由推诿并拒接王某某电话。
两次欺诈所得70360元,黄彩梅均过后存入其持有的在我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内。案发后,公安机关将上述卡内的存款予以冻住,于2014年4月17日发还被害人王某某31000元、次日发还被害人王某帅39360元。
法院审理及判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黄彩梅以非法占有为意图,以和被害人成婚为由,向被害人索要聘礼合计人民币7036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现已构成欺诈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建立,应依法惩办。鉴于被告人黄彩梅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当庭自愿认罪,且有年幼婴儿需其抚育、照料,其欺诈所得亦已悉数交还被害人,未给被害人形成丢失,依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损害程度,依法对被告人黄彩梅予以从轻处分。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欺诈罪判处被告人黄彩梅有期徒刑三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法官提示:
这是一同以婚为媒欺诈别人资产的事例,这一类型的案子首要发生在乡村地区,欺诈目标多为外地人,经过所谓“熟人”介绍进行欺诈,多是以虚拟收取彩礼钱的少数民族地区婚嫁习俗为由向男方骗得数额较大的礼金,欺诈成功后当即消失或许隔绝联络。本案中,被告人黄彩梅以和被害人成婚为由,向两名被害人索要聘礼合计人民币70360元,数额巨大,导致上圈套者鸡飞蛋打,经济堕入困难,身心遭到损伤。但考虑到被告人黄彩梅案发后可以悉数交还欺诈所得,且有年幼婴儿需其抚育、照料,法院对其从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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