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浅谈对经济合同效力的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23: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则:依法建立的合同,自建立时收效。在司法实践中,审理经济合同案子,首先要处理的是承认经济合同的效能问题。被承认无效的经济合同,不受法令保护,对合同两边没有法令约束力,不能作为审理合同纠纷的根据。在检查合同效能时,有必要检查的是:合同主体是否具有法人资历;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明是否实在;合同是否实行了法定的批阅手续等等。此外,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子的实践中,关于借用事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许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定的经济合同应当怎么承认合同效能问题;关于逾越经营范围或许违背经营方式签定的经济合同是否有用问题;关于无实践实行才能的工商企业签定的经济合同应怎么确定的问题等等,有关法令法规都做了相对应的规则和解说。可是,因为实践情况的杂乱与多变,现有的标准并不能处理一切问题,这就要求咱们在实践中要注意理论联络实践,认真地去研讨法制建设中和经济审判实践中特别是在承认合同效能中呈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加以处理。
一、关于承认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历问题。
以往承认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历,都是以是否具有法人资历为边界,企业之间签定的经济合同都要求合同主体具有法人资历,不具有法人资历的,为主体不合法,合同无效。往后是否仍应如此?这是一个不能免避又实在需求清晰的实践问题。笔者以为,从理论上讲,法人资历与经济合同主体资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络又有差异,不能相提并论,不能用法人资历作为标准去衡量合同的主体资历。法人资历是对安排、集体的法令人格化。企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力才能和民事行为才能,并能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历,《民法通则》已作了清晰规则。经济合同的主体资历,则是对民事法令关系主体而言的,是指依法享有权力和承当义务的法令关系的参加人。不具有法人资历的安排,能否作为经济合同的主体,关键是看它是否获得合法经营的资历。但凡获得合法经营资历的,就有进行民事活动、自主经营的权力,然后也就获得参加民事法令关系的资历,天然能够以民事法令关系的主体呈现,签定经济合同,从某个角度上讲,我国的经济体制与曩昔比较,已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例如,为了打破区域封闭,部分切割,有助于按专业化协作准则改组经济结构,国家鼓舞各种经济成分之间,各个企业之间,安排各种形式的经济联络合体,并公布了相应的法规。在各种形式的联合体中,就有不具有法人资历的合伙型联营的规则。又如,为了保证企业的开展,增强企业生机,国家保护企业法人经营自主权,尊重企业相对独立的产品生产者的位置,企业依照自己开展的需求,能够依法开办分支企业,这些分支机构大都不具有法人主体资历,但这些不具有法人资历的合法利益,是受法令保护的,享有合法经营的权力。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