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土地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18:44
经营性土地,是指土地用处为商业、旅行、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质的国有土地。商业、旅行、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有必要以投标、拍卖或许挂牌方法出让。禁止以其他方法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
投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投标布告,约请特定或许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依据投标成果确认土地使用者。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布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刻、地址进行揭露竞价,依据出价成果确认土地使用者。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布告,按布告规则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买卖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买卖场所挂牌发布,承受竞买人的报价请求并更新挂牌价格,依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成果确认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投标、拍卖、挂牌出让作业应由市、县人民政府担任,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详细安排施行。除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企业改革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及特别用处等用地外,其他用地均不得以协议方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出让底价和国家规则的最低价;协议出让成果和地价评价成果要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存案,并向社会揭露发表,承受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投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投标布告,约请特定或许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依据投标成果确认土地使用者。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布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刻、地址进行揭露竞价,依据出价成果确认土地使用者。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布告,按布告规则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买卖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买卖场所挂牌发布,承受竞买人的报价请求并更新挂牌价格,依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成果确认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投标、拍卖、挂牌出让作业应由市、县人民政府担任,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详细安排施行。除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企业改革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及特别用处等用地外,其他用地均不得以协议方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出让底价和国家规则的最低价;协议出让成果和地价评价成果要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存案,并向社会揭露发表,承受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