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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承包年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3 12:06
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处,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造用地和未利用地,其间的农用地又包含犁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和饲养水面等。依据我国乡村土地家庭承揽的实践状况,对不同用处的乡村土地承揽期限及其上限做出规则。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介绍我国土地承揽年限。
犁地承揽期限
犁地是指栽培农作物的土地,包含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据统计,我国犁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
土地承揽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乡村的实践状况。犁地的承揽期为30年的规则,契合有关法令的规则和现在我国乡村的实践做法,同国家方针的规则也是共同的。
草地、林地的承揽期限
现在,我国草原承揽面积2.08亿公顷,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在实践中,一些当地对草原施行50年的承揽期。
我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其间集体所有的林地约占59%,国家所有的林地约占41%。林地的承揽期一般为30年至50年。
关于草地、林地的承揽期限,我国法令未明确规则。土地管理法规则,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揽经营,从事栽培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揽经营期限为30年。
鉴于林地的特别性,许多当地都将林地的承揽期限恰当延伸。在立法过程中,许多当地、部分主张,同犁地比较,林地的承揽期应当恰当长一些,以规则30年至70年为宜。对有些特别的树种,70年的承揽期仍显不行,应当更长。
本法规则的承揽期限是法定期限
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当地第二轮承揽已完毕,有的当地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则的承揽期限长的实践状况,为了安稳既存的乡村土地承揽联系,避免因本法的施行引发从头承揽土地,形成不必要的紊乱,更好地保护承揽方的合法权益,本法在第62条对这种状况做了特别规则:“本法施行前现已按照国家有关乡村土地承揽的规则承揽,包含承揽期限善于本法规则的,本法施行后持续有用,不得从头承揽土地。”
按照本法的规则,由当事人两边依据实践状况洽谈确认。例如,实践中,一般鱼塘的承揽期为1至3年。对承揽“四荒”进行管理开发的,国家有关方针规则承揽期最长能够到达50年。
以家庭联产承揽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系,是我国乡村经济的一项根本准则。更多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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