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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要怎么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6 21:40

土地增值税是选用超率累进税率核算的。只要先核算出增值率,即增值额占扣除项目的份额后,才干确认适用税率,并核算应纳税额。其核算公式如下: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这种核算方法比较繁琐,要分段核算,汇总算计。因而,在实践工作中,一般选用速算扣除法核算,其核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例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块已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获得转让收入1400万元,为获得土地使用权所付出金额320万元,开发土地本钱65万元,开发土地的费用21万元,应纳有关税费77.7万元。核算应纳土地增值税如下:
开发费用21万元,未超越(320 65)×10%=38.5万元,可据实扣除。
扣除项目金额=(320 65)×(1 20%) 21 77.7=560.7(万元)
增值额=1400-560.7=839.3(万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份额=839.3÷560.7=149.69%
应纳税额=839.3×50%-560.7×15%=335.54(万元)
[例2]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高档公寓一栋,获得钱银收入7500万元,获得购买方原预备盖楼的钢材2100吨(每吨2500元)。公司为获得土地使用权付出1450万元,开发土地、建房及配套设备等开销2110万元,付出开发费用480万元(其间:利息开销295万元,未超越供认规范),付出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47万元。核算应纳税额如下:
收入额=7500 2100×0.25=8025(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1450 2110)×(1 20%) 295 178 47=4792(万元)
其他开发费用实践开销份额=(480-295)/(1450 2110)=185/3560=5.2%
超越5%的限额,按5%核算如下:
(1450 2110)×5%=178(万元)
增值额=8025-4792=3233(万元)
适用级次=3233÷4792=67.5(%)
应纳税额=3233×40%-4792×5%=105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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