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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符的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3 03:14
两边当事人在缔结合同的时分,能够约好违约金条款。当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的,是需求依照约好的内容付出违约金的。违约金是需求以实践丢失为根底,那么,约好的违约金与实践丢失不符的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约好的违约金与实践丢失不符的应该怎么处理
只要不超越实践丢失的30%,都能够按约好补偿违约金;假如超越了,就只补偿不超越实践丢失30%的部分。
违约金的概念
我国《合同法》榜首百一十四条规则:“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好因违约发作的丢失补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好的违约金低于形成的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公民或许裁定组织予以添加。约好的违约金过火高于形成的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公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予以恰当削减。当事人就拖延实行约好违约金的,违约方付出违约金后,还应当实行债款。”
从上述规则能够看出,违约金是指依照当事人的约好或许法令直接规则,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付出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能够约好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产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令特征:
榜首,违约金的数额是预先确认的。违约金一般在缔结合一起已确认。
第二,约金是一种违约后收效的弥补方法。
第三,违约金付出是独立于实行行为之外的给付。
违约金的首要效果
关于违约金的首要效果,学者有三种观念:
一是以为违约金的首要效果在于担保合同的实行。
二是以为违约金是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所应承当的违约职责。由于违约金与传统民法中的担保方法存在着性质的不同,所以违约金不是债的担保方法,立法和法学理论也不应该要求违约金发挥债的担保效果。
三是以为违约金首要是一种职责方法,一起也应具有担保效果,它的担保效果在于:一旦发作违约,违约方即应给付违约金。如实行了合同,对方当事人则不能恳求违约金。
违约金既是一种违约职责方法,一起又是一种共同的担保方法。由于违约金是一种职责方法,因而不能将违约金条款彻底留下当事人约好,尤其是对不公正的违约金条款,可由公民法院判定恰当增减数额,乃至宣告违约金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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