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对贵州省公安厅关于解决部分劳教人员婚姻问题的请示报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2 10:34
发布部分: 公安部发布文号:贵州省公安厅,并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你厅二月二十八日“关于处理部分劳教人员婚姻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为了有利于对劳教人员的改造,并合理处理他们的婚姻问题,咱们的定见是:(一)关于劳教前确有婚约联系,现在两边要求成婚,或现已离婚两边又要求复婚,都应当答应向政府挂号成婚或复婚。(二)关于未婚的或已正式离婚的男女劳教人员,相互间在改造期中建立了爱情,而且两边要求成婚的,可根据状况劝导他们免除劳教后成婚,如劝说无效,亦应准予向政府挂号成婚。(三)关于男女劳教人员要求原爱人离婚的,应当进行教育,尽量不要离婚,经教育无效的可由其向法院提出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