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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5 06:33
离婚调停书是法院调停后当事人两边不再恳求法院判定离婚,由两边签字认可的文书。两边当事人签字收效。那么,离婚调停书包含哪些内容呢?听讼网小编为您带来了以下常识。
离婚调停书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调停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掌管调停的)
( )民 字第 号
原告:……(写明名字或称号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名字或称号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定书相同。)
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通知被告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揭露(或不揭露)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恳求和扼要现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掌管调停,两边当事人自愿达到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担负)。
两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停协议自两边在调停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承认。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
注:
1.本款式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要求调停而达到调停协议时制造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停书时运用。
2.“协议内容”,是指当事人自愿达到处理争讼的协议条款。“诉讼费用的担负”,假如是由两边当事人洽谈处理的,能够作为调停协议的最终一项内容予以写明;假如诉讼费用是由人民法院决议的,应当在协议内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
3.;离婚调停书经书记员核对无异后,加盖“本件与本来核对无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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