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代理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04:30关于印发劳作裁定署理人若干问题的告诉
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各组成人员、各裁定员:
为保护劳作裁定威望,标准劳作裁定署理人的行为,妥善处理劳作争议,实在保证劳作争议两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省劳作争议案子处理工作标准(试行)》,结合我市实践,现将劳作裁定托付署理人若干问题的告诉印发给你们,请依照履行。
一、当事人托付署理人参与裁定活动,由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 对署理人资历进行检查。
二、员工当事人托付并特别授权署理人参与裁定活动的,除经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同意外,自己仍应出庭参与裁定庭审。
三、当事人能够托付一至二名署理人参与裁定活动,托付别人参与劳作裁定的,当事人必须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交有托付署理人签名的托付书。托付书应当清晰托付事项和权限,授权托付书仅写“全权署理”而无详细授权的,署理人无权代为供认、抛弃、改变裁定恳求,进行宽和、恳求和承受调停。
四、当事人应在开庭前将授权托付书递送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署理人的署理权限发作改变或被免除署理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奉告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应告诉对方当事人。
五、当事人能够托付下列人员作为署理人
(一)律师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
(三)有关的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引荐的人
(四)有正当理由经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答应的其他公民
无民事行为能力、约束民事行为能力或或许危害被署理人利益的人,以及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以为不适协作署理人的人,不能作为劳作裁定署理人。
六、当事人托付律师作为署理人的,署理人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裁定员应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并将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提交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
七、当事人托付近亲属为署理人的,应供给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