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派遣劳动者没有签订合同,双倍工资要求谁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09:00
我国法令规则,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应该要签定劳作合同。在劳作联系,有一种是比较特别的便是劳务差遣。假如差遣劳作者没有和单位签定合同,双倍薪酬要向谁进行建议呢?听讼网为各位读者收拾相关法令知识。
一、差遣劳作者没有签定合同,双倍薪酬要求谁给
应该向劳务差遣单位建议双倍薪酬,依据《劳作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差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实行用人单位对劳作者的职责。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则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差遣劳作者的用工单位以及差遣期限、作业岗位等状况。劳务差遣单位应当与被差遣劳作者缔结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按月付出劳作酬劳;被差遣劳作者在无作业期间,劳务差遣单位应当依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则的最低薪酬标准,向其按月付出酬劳。
需注意:《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二、劳务差遣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劳务差遣合同期内,劳务差遣公司成为用人主体,在对差遣职工的薪酬酬劳、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履行中,能够严厉按国家的法令、方针进行操作,最大极限地保证受雇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事实是这样的吗?有的劳务差遣用工不只没有缓解作业压力,反而减少了劳作者的收入,严峻损害劳作者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为了躲避其作为用人单位应承当的相应职责,阻止劳作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2、有的用人单位把本单位职工分流到新组成的劳务差遣安排,再由差遣安排从头差遣到原单位的原岗位作业,而薪酬福利待遇却与本来的待遇相差甚远。
3、劳务差遣将被牵线的人员悉数收归为劳务差遣安排的职工,实践上是为劳务差遣安排供给财路,到达其对被差遣人员长时间收取管理费的意图。
4、新《劳作合同法》清晰规则“劳务差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许代替性的作业岗位上施行”,而像有些有年复一年地在这家单位作业,明显不符“临时性、辅助性或许代替性”,那么,其按“劳务差遣”来用工明显是违法的,是彻里彻外的“躲避”而非“躲避”。而现在无论是国企、民企仍是机关事业单位,都存在很多运用劳务差遣工的现象,只能阐明劳作法成了铺排。
三、劳务差遣的手续
1、用人单位与劳务差遣组织签定《劳务差遣合同》。在两边恪守国家《劳作法》的前提下,按《合同法》清晰劳务差遣合同两边的职责职责;
2、劳务差遣组织与差遣职工签定《劳作合同》,注明所要差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
3、实践用人单位与差遣职工签定《上岗协议》,清晰两边的劳务联系及所从事作业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
以上内容便是小编就“差遣劳作者没有签定合同,双倍薪酬要求谁给”这一问题进行的回答,双倍薪酬应该要向用人单位进行建议,并要用人单位为差遣劳作者签定不低于二年的固定合同。假如读者有涉及到劳务差遣的法令纠纷,能够来听讼网进行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