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单位要买保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17:1311月1日起,国家人社部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交纳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将正式实施。新规则关于“用人单位未足额缴费能够强制划拨”做出具体的规则。
单位应按月进行缴费申报
“(规则)最大亮点便是清晰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则期限内处理缴费申报,这样更有利于维护劳作者合法权益”,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处理中心主任陈长发说,但是否撤销现在的年审,悉数改为按月申报,人社部的规则也并没有清晰。
申报事项包含: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员工名册及员工缴费状况等。不过,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度申报后,其他月份能够只申报前款规则事项的变化状况;无变化的,能够不申报。
未足额缴费能够强制划拨
用人单位未足额交纳社保费怎么办?《规则》清晰指出,经查实用人单位未按规则足额缴费且未补缴的,社保经办组织能够依照《社会保险法》,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许其他金融组织查询其存款账户,并根据查询成果向所属的社保行政部分请求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议,并提交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法;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请求划拨的现实、理由及根据等信息。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接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划拨请求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则,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议,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许其他金融组织予以划拨。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许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能够要求用人单位以典当、质押的方法供给担保。
关于这些规则,长沙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却显得有些无法。“规则很好,但推广起来仍是困难重重。”这位负责人介绍,上一年长沙市共有1893家单位欠缴社保费被通报,社保经办组织曾经到相关金融组织想要查询欠费单位的账户状况,却被银行回绝,理由是“你们没有这个权利”。因而,现在追缴欠费依然是采纳经过电话、上门等传统方法催缴,如果在规则期限内依然拒缴的,移交劳作保证督查组织行政法律。
“保险法”赋予强制的权利
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是否有权直接划拨社保费?是否要经过法院来实施?对此,省人社厅法规处副处长陈荣鑫解说说,《社会保险法》63条清晰规则:用人单位逾期仍未交纳或许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组织能够请求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分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议,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许其他金融组织划拨社会保险费。
他表明,正是《社会保险法》赋予了社会保险行政部分采纳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利,因而关于欠缴的单位,能够不经过法院直接强制划拨,“这也意味着人社部分的社保费征缴作业将更有力度”。并且,这次新的规则清晰了相关的程序,操作性更强。